維基上說,1979年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認為,這個翻譯有誤,容易讓人誤解,決定將其譯為“資產階級權利”

本帖於 2025-02-22 21:59:06 時間, 由普通用戶 weed123 編輯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B5%84%E4%BA%A7%E9%98%B6%E7%BA%A7%E6%B3%95%E6%9D%83

1979年中共中央馬恩列斯著作編譯局研究認為,資產階級法權中的“法權”一詞,德文是Recht,俄文是право,可分別指“法”或“權利”;譯為“法權”不能確切地表達其涵義,容易使人誤解為“法定權利”、“合法權利”,不符合馬列的原意,從而造成理論上的混亂和錯誤。於是決定將其改譯為“資產階級權利”。1977年12月12日,編譯局在《人民日報》上發表《“資產階級法權”應改譯“資產階級權利”》。[6]這可能是中國翻譯史上牽涉麵最廣、政治性最強、規格最高也最正式的譯名更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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