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的反右運動,是黨外黨內同步進行的。除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和高級知識分子被錯劃為右派外,還涉及中共黨內相當數量的高幹,也在這場運動中,紛紛落馬,被戴上了右派帽子。
這一年的12月13日,浙江省省長沙文漢,副省長楊思一,省檢察院檢察長彭瑞林,省財貿部部長孫章錄等被打成右派分子,開除黨籍,定性為反黨集團。
對沙文漢的處分,源於他批評省委內部民主生活不夠,省委與省政府之間缺乏明確分工,造成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情況。其他人的問題,則多半是對1955年夏季農業合作化反“右傾”持有不同意見,少數人是對1958年的“大躍進”有不同看法。概括而言,他們都是不願意隨風起舞的人。
僅僅一個月後,安徽省委也把副省長李世農,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檢察長楊效椿,省副檢察長李銳,省司法廳黨組書記、副廳長陳仁剛等人開除黨籍,打成反黨集團。
安徽省委給李世農列出的罪狀是:1957年大鳴大放期間,公然攻擊省委的反右傾方針,否定反右成績,叫囂:“反右發生了偏差,省委要負主要責任。”還散播說“合作化後,已經沒有兩條道路的鬥爭”了,現在經濟基礎已經改變,今後的鬥爭隻是“新舊思想的鬥爭”等等反動謬論,企圖以此取消階級鬥爭,取消無產階級專政。這麽多項罪狀疊加起來,一頂右派帽子簡直算是輕的。至於其他人被劃成右派,則各有各的罪行。
繼安徽之後,是青海省委揭發批判已被打成右派分子的省長孫作賓,作出的處分是將其開除出黨。
青海省委給孫作賓列舉的“罪行”主要依據是:反對對畜牧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主張“采取別的方法,不走合作化道路而解決牧業區的私有製”,“利用1956年中央指示檢查民族政策執行情況,乘機向黨進攻”,儼然以“統戰專家”、“少數民族的救星”自居,汙蔑省委“不管大事”,“不管民族政策,企圖推翻省委領導”。這最後一條“企圖推翻”,可謂罪莫大焉。不劃你的右派劃誰的右派?
隨即,1958年2月,甘肅省副省長孫殿才,銀川地委第一書記梁大鈞,省委秘書長陸為公,民政廳副廳長劉餘生,司法廳副廳長王新潮,銀川專員曹又參等人被開除黨籍,認定孫殿才等人結成了一個右派集團。
將這些人打成右派集團的依據是:孫殿才視察銀川、吳忠地區時,隻聽地主、富農和一些右派分子的反映,代表那些人把合作化誣蔑得一無是處,甚至造謠說:“銀川種了六萬畝棉花,百分之九十沒有希望”,“京祖一零七(水稻良種)連種子也收不回來”,“複種的莊稼都沒結籽”。說社員“沒錢買油鹽洋火,幾家子點一盞燈”,“拉雙輪雙鏵犁,把婦女們身體搞壞了”。這樣的言論,與其說是在汙蔑,不如說更像在關心民眾疾苦。
這個集團的其他成員也是如此,說“500萬畝水地是600條人命換來的”。“增產26億斤是省委虛報成績”,諷刺省委對1956年工作的估價是“阿Q精神”,“禿子頭上沒毛,還怕人家說光”。
在羊群入社問題上,孫殿才、陳成義等人拚命反對省委的意見,硬說羊群不是“生產資料”,而是“生活資料”。孫殿才在視察銀川、吳忠途中,到處指責下邊羊群入社搞得太快了,折價太低了,自留量太少了,分紅比例太低了。並且命令縣、區黨委限時給有些地主、富農退回羊子。主張“三、四十隻以下的羊群不入社”,入社時“三百隻以下的戶自留百分之五,三百隻以上的戶自留百分之十”,“不論大小,平均折價綿羊每隻十二元,山羊每隻八元”(高於當時一般折價一倍多)。對於分紅比例,認為應該由三七分(私三社七)、四六分提高到五五分。
對於銀川地區的單幹戶“不賣糧、不交公糧、不出義務工、不開會、不挖渠、不買公債、不交水利費、不管國家大事”等現象,作為銀川地委第一書記的梁大鈞不僅不加過問,而且不同意省委進行批判。並提倡私人跑運輸,做買賣。在他的“社開大片、隊開中片、社員開小片”和“膠輪小車拴一輛,掙下錢來歸自己”的口號鼓舞下,資本主義在銀川專區一度自由泛濫。有些社員私人開荒十多畝,有些社員拆了房子買膠輪車跑運輸。
在此之後,1958年4月,河北省委認定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長劉洪濤,省委候補委員、省工會聯合會主席杜存訓是隱藏在黨內的右派分子,毫不手軟地將兩人開除黨籍。
時間進入5月,雲南省委指控省委組織部部長鄭敦、副部長王鏡如結成反黨集團,決定開除兩人的黨籍。
6月,河南省委將省委第一書記潘複生,省委書記處書記楊玨,省委副秘書長王庭棟等打成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潘複生的問題,主要是1956年農業合作社高級化以後,農村出現了鬧社風潮,潘複生不讚成用專政的辦法,而主張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潘複生在1957年6月25日公開發布的“關於獎勵發展農業生產,爭取秋季大豐收的宣傳要點”,被認為是“發展資本主義的綱領”,是鼓勵和支持了富裕中農退社、鬧社的資本主義思想;片麵地提倡和獎勵私人開荒、植樹、繁殖耕畜、大量養豬,擴大自留地,提高糧食留量標準,發展個人家庭副業,強調開放自由市場等,企圖用發展私有經濟,損害社會主義經濟的辦法來刺激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潘複生的上述主張,被認為是“否認階級鬥爭,否認兩條道路鬥爭,製造階級鬥爭熄滅論”;“反對合作化,反對糧食統購統銷”;“和右派裏外呼應向黨進攻”;“與中央的正確路線相對抗”。據此將潘複生定性為“是一個披著馬列主義外衣,隱藏在黨內進行反黨反社會主義活動的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與此同時,廣西省委常委、副省長陳再勵,省委常委王夢周,省委委員廖原、駱明、王浩,候補委員廖聯原都被打成反黨右派集團,自治區檢察院副檢察長徐江萍被打成右派分子。
這個集團的問題是:極力詆毀農業合作化和農業生產取得的巨大成就,攻擊黨的領導,進行破壞黨的團結的活動。在黨內會議上,硬把因災害餓死人的事件說成是合作化和糧食統購統銷政策所帶來的惡果。說合作社“隻顧集體,不顧個人”,要求無限製地發展社員家庭副業。
這些把陳再勵等人打成右派集團的問題,後來都證明完全不是問題。
到了1958年10月,遼寧省委書記王錚,省長杜者蘅,副省長李濤,旅大市委書記兼市長宋黎,省工會主席張烈,省委秘書長吳鐸等人都被打成反黨宗派分子或右派分子。
遼寧省委批判王錚等人反對黨中央的工會工作方針,有“嚴重的經濟主義和工團主義的反動思想”。“對農業發展綱要四十條的重大方針執行不力”。在成都會議之後,又“公開反對中央的工農業並舉方針”,“不執行中央發展工業的大中小相結合的方針,隻抓大的、洋的,不抓小的、土的,使我省地方工業的發展受到很大的影響。”
10月31日,《遼寧日報》發表題為《插紅旗,拔白旗,開展全省翻身運動》的社論說:為什麽在全國轟轟烈烈的大躍進中,遼寧僅有一般進步而沒有大躍進?為什麽各種條件都很好而不能爭得上遊?當然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是以王錚為首的反黨宗派活動。他們抗拒中央某些重大方針政策,反對和抵製黨的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的若幹基本點,反對大、中、小結合,反對工農業並舉,不執行毛主席的農業憲法。這樣的罪行不可謂不大。
此外,被扣上右派分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帽子的,還有廣東省委書記、省長古大存,省委書記、副省長馮白駒;山東省委常委、副省長王卓如,副省長袁子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處書記賽甫拉也夫,自治區黨委常委伊敏諾夫、艾斯海提等省級領導人。
各省開展的反右運動,造成的後果是,凡鬥爭搞得越凶的地方,1958年的“共產風”、“浮誇風”、“平調風”就刮得越凶,最終形成的災害也越嚴重。河南、安徽、廣西、四川均是如此。
林蘊暉《高幹右派:反右中的黨內“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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