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1月15日召開製憲國民大會,會中對於國都設於南京或北平(即今北京),曾有激烈討論。草案原定為南京,但審查會及第一讀會決定改為北平。經大會主席團代表蔣中正出麵說明,主張國都地點,不必定於憲法,始將第一讀會通過的“國都定於北平”一條予以刪除。
1946年開國民大會時,幾乎決議定都北平。最大的理由:北平氣候比南京好。
所有跟帖:
•
如果覺得北京夏天悶熱,那南京的夏天就像在蒸籠裏了!
--非聖--
♂
(0 bytes)
()
01/30/2025 postreply
22: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