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量經濟總量時,過去使用工農業總產值、社會總產值、國民收入,現在改用國內生產總值,其意義何在?
建國初期,我國主要采用工農業總產值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的主要總量指標。在這一時期,國家突出發展農業和工業兩大生產物質產品的行業。這在當時為迅速恢複戰爭帶來的損失,使國家實現工業化是十分必要的。但工農業總產值的核算範圍僅僅局限在工業和農業兩個行業,其核算範圍不能反映國民經濟各部門狀況。而且,工農業總產值指標本身包含物質消耗價值,存在較大的重複計算因素,不能確切反映經濟效益。
此後,我國采用了物質產品平衡表體係,而這個體係的核心是以社會總產值、國民收入(淨產值)作為衡量經濟發展的總量指標,特別是國民收入指標扣除了社會總產值指標中的物質消耗價值和重複計算,能夠比較確切地反映增產和節約兩個方麵的綜合效益,反映了我國經濟工作由重速度向重效益方向轉變。但其核心是為計劃經濟體製服務的,其缺陷是重物質生產部門,輕非物質生產部門,核算範圍不全(隻限農、工、建、交、商五大行業),不能很好的與國際接軌。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的逐步確立,國內生產總值指標成為衡量經濟發展的最重要的總量指標之一。國內生產總值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為:國內生產總值是新國民經濟核算體係的核心指標,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最終產品和提供勞務價值的總和,其價值形態是國民經濟各部門增加值之和。通過國內生產總值核算,能夠全麵、確切地反映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模、速度、效益、結構和水平,為製定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加強宏觀調控服務。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源於市場經濟,能夠比較好的反映市場經濟的特點。因此,加強國內生產總值核算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需要。考核國內生產總值有助於促使由“速度型”向“效益型”經濟轉化。另外,國內生產總值是國際采用的通用指標,強化使用該指標也便於與國際接軌和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