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應該沒有參加打人,但召開批鬥會批鬥幾個原學校領導是她和劉進主導的,所以她是有責任的,因為打死人的是她手下。再說她已成年

47年出生的,66年8月早就過了18周歲了,不能用未成年來為她開脫。

這個跟方誌敏被民國政府判死刑類似。方被判死刑,不是因為他造反,法律上的罪名是綁票撕票,殺死無辜的美國傳教士 --- 這在任何有法律有死刑的國家和地區都會判死刑的。方肯定沒有直接參加綁票撕票,但這是他手下人幹的,他作為這些人的頭頭,當然脫不了幹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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