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的女兒,又是葉劍英的養女,戴晴。“老革命家”,李銳,以及他的女兒,以至於更多的類似人物。一個共產黨人要他的後代將黨的各種活動的記錄材料交給美國的大學進行收藏,按照常人的認知,這種東西似乎應該交給中央黨校,中央檔案館,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因為李銳到死都是共產黨人,而且他曾經是組織部部長,應該深知共產黨的紀律。但是他選擇了美國的大學,何等的諷刺!如果這事發生在美國又會怎樣?簽署協定是一定的,違反協定一定會遭到嚴厲懲罰。哪有官身之人就隨隨便便自己處理的道理?李銳做部長時,他沒有建立相關規定?值得思考的太多。
令人思考的是,為實現共產主義理想,為建立社會主義國家的鬥士和他們的後代選擇了他們的敵人美國, 為實現自我的庇護傘。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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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應該知道的很清楚,在沒有言論出版自由的地界,“簽署協定”是多麽可笑的一件事。簽署的“政府方”---- -文革傳人- ♂ (111 bytes) () 09/09/2024 postreply 21: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