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比較熟悉亞伯拉罕一神教,從猶太教開始,猶太教興盛期是完全政教合一的,是全民族自願不自願全信的。
接著公元元年附近, 耶穌對猶太教改革,而產生了基督教(天主教、東正教、新教都算)。基督教開始時, 肯定是政教分離的,平民性的,解脫、升天為宗旨的。盡管耶穌的傳教、講論(四福音書)麵對猶太人為主,至少耶穌的親傳弟子那一輩,就跨民族跨種族了。
後來來了伊斯蘭教,伊斯蘭教從一開始就是回到政教合一。很強調現世的。但明顯,伊斯蘭教吸收了很多基督教改革的內容,比如跨民族種族。
中國人熟悉佛教。佛教是從婆羅教改革而來的。婆羅門教基本上與政權、統治階級是合一的(比如種姓製度)。佛教從根本上來說是與政權、統治階級分離的, 帶有平民性,也應該是跨民族種族的。後來印度本土回歸印度教,印度教更接近婆羅門教,與政權、統治階級是綁定的。當然也吸收了佛教改革的很多觀點、實踐。
有一個細節特別像。在伊斯蘭教裏,作為後起之秀,不得不麵對耶穌評價的問題。伊斯蘭教並不否定耶穌是先知,但把耶穌定義為犯了錯的先知。(或者說:耶穌沒犯錯,但他的學生委曲了耶穌的教導、犯錯作惡了,間接的耶穌有責任,對他的先知能力進行間接地否定)。同樣作為佛教後的興起,在印度教裏,不否定佛陀是神,但把佛陀說成是神裏麵分派來故意委曲真理、引人敗壞的,也就間接地把佛陀定義為壞人、他的信徒是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