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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近代史上輝煌的北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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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軍閥政府(1912年~1928年)是指中華民國建國初期以北京為首都以天津為中心的中央政府與政治時期。北洋派於這段時間裏在中華民國政府的權力格局中占優勢地位,因而得名。北洋派領袖袁世凱及其後繼者先後擔任國家元首與政府首腦,直到1928年北伐戰爭結束後被國民政府替代為止。北洋軍閥政府曾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國對外蒙古領土完整作出過重要貢獻。主流觀點則以1912年3月袁世凱繼任臨時大總統、或1913年10月北京臨時政府結束作為起始點。
中文名稱 中華民國北洋政府
英文名稱 The republic of china
簡 稱 北洋政府,北京政府
所屬洲 亞洲
首 都 北京
主要城市 北京、南京、奉天、武昌
國慶日 1911年10月10日
官方語言 漢語
政治體製 總統製共和製
國家領袖 袁世凱,黎元洪,張作霖
人口數量 約4億
主要民族 漢族
國土麵積1200萬平方千米
立法機構 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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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軍閥政府是由北洋軍閥等勢力選出的中華民國大總統與國務院國務總理所領導,是當時被世界各國承認的中華民國合法中央政府,以五色旗為國旗,以《卿雲歌》(卿音慶)為國歌,作為代表中國的符號象征。在北洋軍閥政府主導下,中國加入協約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並以戰勝國的身份出席巴黎和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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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被官史罵為頭號“賣國賊”,主要罪狀是簽了“21條”,但這個說法本身就成問題。“21條”是日本拋出的,袁一開始就堅決反對、竭力推拖,並積極鼓動國際社會進行調停。袁在第一時間就把消息捅給英、美等國駐華使館,同時還不顧日人的威脅和阻撓,故意把消息“泄露”給中國記者。在中國社會強大的輿論壓力下,日本人陷入被動。在談判桌上,袁世凱也當仁不讓,對原則性的“第五號”條款堅持不答應,對其他條款也竭力抵製,不惜數次中斷會議。由於西方各國袖手旁觀,在日本“最後通牒”的逼迫下,在日本以出兵為要挾下,袁世凱最後不得以簽訂了條約,但實際內容已遠遠不足21條。事實上,袁世凱不僅不是親日派,而是與日本不共戴天的仇人。甲午戰爭前,就是他在朝鮮跟日本人打了兩仗,而且都沒吃虧,還占了上風。“二十一條”簽訂後,袁世凱痛哭失聲,讓全體官員和國民臥薪嚐膽,誓與日本“十年後見”。有趣的是,梁啟超、蔡鍔等發動倒袁的“護國運動”,卻得到日本的支持。日本本是一個君主立憲國家,他們為什麽反對中國也實驗君主立憲,那隻有天知道了。袁世凱臨終時,說的那句自己一死實“為日本去一大敵”,令人深思。看來,正因為袁世凱不甘做日本人的走狗,日本人才決定倒袁。日本侵華以後,北洋政府曾經的風雲人物,無論人民評價好壞,沒有一個投降日本做漢奸走狗的。相反,國民黨和共產黨卻出了大批漢奸
北洋有清帝的退位詔書:"將統治權歸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即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為一大中華民國"。其後南京臨時政府之臨時大總統孫文辭職,南北統一,因此北洋是無可非議的正統,是國際普遍承認的,而所謂的護國,護法,二次革命之類都是武裝叛亂。所謂的廣東革命政府更是在勾結外國勢力搞分裂。北洋政府有民選國會,成文憲法,總統也是選舉的,國民政府有國民大會是1948年的事情,而且1948年的那個國大不符合1945年政協,無人承認。北洋的國會是中國近代史上真正意義上的國會,得到了當時南北雙方的認可,不像後來南京國會和“橡皮圖章”,總有一部份中國人不承認的.
現在被廣大網民吹捧的民國範,其實就是北洋範,什麽教授拒見領袖,各種思想的興起,德先生和賽先生的故事都發生在北洋期間。到1928年北洋時代結束,孫中山的民國確立,民國範就已蕩然無存了。
“北洋軍閥”這個名詞是誰起的?如果改個名字“民主共和國領袖”,估計大家就不會反感了。每次在武昌紅樓、新華門徜徉,總會感覺到那些多姿多彩的曆史人物依然隱約穿梭在廊道裏,黎元洪、湯化龍、袁世凱、蔡鍔、段祺瑞、唐紹儀、吳佩孚、曹錕、馮國璋、張勳、汪精衛、胡漢民、張發奎、……
幾十年後,當一切羈絆和封鎖解除以後,掩蓋不住的民國時期那段燦爛文化和層出不窮的各路英傑會徹底顛覆成千上萬中國人的舊思維。
北洋時期,中國開放黨禁,報紙自由,經濟恢複發展,政治理性。(中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是站對隊伍的,是站勝國)。
一、北洋政府是一個民主的政府。
北洋政府在它存續的十幾年中,逐漸建立了資產階級政治民主製度,對當政者的權力也形成了有效的製約,充分保護了人民權利。
(一)形式上采取了三權分立製度,權力受到製約。北洋政府時期的憲法,除《中華民國約法》外,均以立法的形式限製了政府的權力。以這一時期產生法律效力時間最長的《臨時約法》為例,臨時大總統的權力受到了很大的限製。如“臨時大總統製定官製官規,但須提交參議院決議”,“臨時大總統任免文武官員,但任命國務員及外交公使得參議院同意”。其他諸如宣戰、締約、媾和及宣告大赦等權力均受到參議院的嚴格限製。臨時大總統必須遵守法律,忠於職守,否則,將受參議院彈劾,並由“最高法院審判官互選九人,組織特別法庭審判之”。《天壇憲法》中,對總統的權力作了更多的限製,尤其是“解散眾議院須經參議院同意”,在肯定總統解散國會的權力的同時,又在事實上“合法”的剝奪總統的這項權力。這樣,從《臨時約法》發展到《天壇憲法》,以立法的形式確立對政府權力的限製,以防止政府濫用權力,在法律條文上逐漸完善。
三權分立政權機構是民主共和國的標誌,在三權分立的政權機構下,政府的權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製。例如,麵對段祺瑞內閣的專權,國會內進步黨和國民黨擯除黨見,聯合起來,維護權力製衡的原則,對段祺瑞的權力形成有力牽製,這一點,在對德國宣戰問題上集中表現出來。1917年5月,段祺瑞提出參戰案,國會拒絕合作,形成了政治僵局。段祺瑞不斷對國會施加壓力,結果適得其反,國會於5月19日作出決定,先改組內閣,暫緩討論參戰問題。這就表明國會對內閣的不信任態度。總統黎元洪在國會的強烈要求下,於5月23日解除段祺瑞的職務,從而引起政府危機,使段祺瑞的參戰計劃嚴重受挫。我們可以看出,北洋軍閥時期的國會不是“橡皮圖章”、“表決機器”,而是真正起到了監督政府、製約權力的作用。
(二)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尊重和保障。北洋政府時期的憲法或相當於憲法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與《中華民國約法》都賦予人民空前的權利和自由。即使體現袁世凱獨裁集權的“新約法”也有保障人權和自由的規定,如“中華民國人民,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法律上均為平等”。“新約法”第五條到第十條詳細地規定了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如身體、家宅、財產、著作、集會、結社和信教等。這就使人民在法定的範圍內獲得了空前的權利和自由。該時期的憲法已從立法角度確定個人權利並提供保障,並包含平等原則和保障權利觀等內容。這種法律上的尊重,在以往的曆史時期也是從來沒有過的。
(三)司法獨立體製得以建立。《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華民國約法》和《天壇憲法》都明文規定了獨立、公開審判的司法原則。如“法院之審判,須公開之”,“法官獨立審判,無論何人,不得幹涉之”,“法官在任中不得減俸或轉職,非以法律受刑罰宣告,或應免職之懲戒處分,不得解職”。特別是最後這一條對法官自身權益的保護,更保證了司法的公正和獨立。1920年,北京政府又以法令的形式對法官的自身公正作了補充規定:法官不得列名黨籍。“無論何種結合,凡具有政黨性質”,法官“蓋不得列名,其以列名黨籍者,即行宣告脫離”。這一點最具現代法治精神,使司法審判不會因一黨私利而有失公正。
司法獨立的原則不僅寫在憲法中,而且,在實踐中也有所體現。20年代圍繞“金佛朗案”的爭執,能夠看出當時中國政治中司法獨立的特征。早在1923年5月,直係政府曾做出決定,按照法國的要求解決“金佛朗案”,但為國會所否決。同年12月,曹錕基於“執政在野,亦反對甚力”而再次拒絕各國的要求。1925年4月11日段祺瑞的國務會議決定接受“金佛朗案”,使中國在對法賠款中蒙受損失。這件事情導致司法機關的介入,京師地方檢察廳派檢察官翁敬棠調查此事。10月2日,翁敬棠寫出8000字報告,確認“金佛朗案”使中國損失8000多萬,認為外交總長沈瑞麟、財政總長李思浩已觸犯刑律第108條,構成外患罪,應處“無期徒刑”,建議“飭令主辦公員依法先行羈押,俾不致逍遙法外”。10月12日翁敬棠又檢舉前司法總長章士釗為“金佛朗案”從犯。翁敬棠以一個地方檢察官的身份偵察此案,搜集證據,偵察活動曆時6個月,整個過程依法進行,當時的中央政府至少不敢公然妄加幹涉。這樣的調查,與當今美國對克林頓“萊溫斯基事件”以及英國法官對布萊爾政府“凱利事件”的獨立司法調查亦有一定可比性,可它卻發生在八十年前的中國,這足以用“偉大”二字來評價。
北洋政府不但極少查禁民間的各種結社與言論,而且還給導致民氣大振的新文化運動旗手蔡元培、魯迅等人發著很高的工資。即使是在“五四”學運發生之後,即使是在“學運”出現了過激行為(如火燒私人住宅就無論如何說不過去,不大像學運,有點像義和團)之後,軍閥政府也沒有用坦克、機槍來對付學生,反倒在壓力下答應了學生的要求!這充分證明北洋政府對民意的尊重。
二、北洋政府是言論最自由,輿論環境最寬鬆的政府。
舊中國的政治曆來基本上是由少數上層統治者操作,嚴禁民眾議政。北洋軍閥時期,這種狀況發生了變化,那時公民所享有的言論自由與結社自由也是中國大陸曆史上最充分的。隨便幾個人組合到一起,一種報刊、一個誌願者的團體甚至一個政黨就從此產生了。各種學說如雨後春筍般地冒出來,在社會上自由地流播並進行實驗,科學文化事業可以說是空前絕後地繁榮。民氣非常旺盛,就連“惟利是圖”的資本家,也普遍地自願組織成商會,動不動就發通電指摘政府的舉措。
《東方雜誌》、《民國時報》、《新青年》、《每周評論》等報刊先後創刊,人們利用輿論陣地對政府作合法監督。早在1913年4月27日,因北洋政府涉嫌“宋案”,上海民眾就通電袁世凱、趙秉鈞:“宋案鐵證涉及二公,望總統攜總理即日辭職,受法庭之審判。”這在當時震動很大。巴黎和會期間,國內輿論的活動表明現代輿論開始成熟。1919年2月5日《民國時報》披露,中國作為戰勝國,按國際慣例,有權向和會提出廢除中日不平等條約及秘密協定,但卻遭到了日本政府蠻橫幹涉。消息傳出,引起中國民眾的不滿,北洋政府在民眾的壓力下,沒有向日本做出讓步。《民國時報》在《本社專電》、《特約》等專欄上披露和會的發展情況,在巴黎的梁啟超也利用《晨報》為輿論工具,不斷報道有關山東交涉的種種最新動態,利用輿論來影響中國政府在巴黎和會的外交。中國政府最終拒絕在和約上簽字,與受到社會輿論的壓力有很大的關係。五四運動之所以爆發,輿論方麵起了很大的宣傳鼓動作用。此外,如果當時沒有允許民間辦報、言論相對寬鬆這樣的社會條件,新文化運動也是很難開展起來的。
三、北洋政府是中國曆史上最寬容與最具人性的政府。
曆史上,每個王朝開國,都要大肆殺人。而北洋曆史上,卻沒有出現一個的“暴君”,北洋軍閥從來沒有使用傳統的大開殺戒的統治術。正是因為北洋政府的寬容與人性才使得“五四運動”成為中國曆史上唯一勝利的學生運動。
1926年3月18日,數千名學生在段琪瑞執政府門前示威情願,執政府的衛隊居然在慌亂中開槍。在得知衛隊開槍打死學生之後,段琪瑞既也沒有把責任軍隊,也沒有把學生說成是暴徒或反革命動亂分子,而是隨即趕到現場,麵對死者長跪不起,之後又懲處凶手,撫恤死難者家屬,並從此終生食素,以示懺悔。
麵對學校舉行的各種悼念活動以及全市的“國民追悼大會”和各種報刊的廣泛而詳盡的報導,段琪瑞執政府也沒有進一步對受害者加以清算,更沒有對參加遊行的學生發配邊疆,而是默許了人民的各種抗議活動。
盡管在革命的炮聲中,北洋政府失敗了,可是,北洋政府對人民的寬容和人性足以讓曆代中國政府感到羞辱。
四、北洋政府時期是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之一
北洋政府解除了開辦企業的若幹限製,廢除了封建性的設廠專利壟斷,大大激發了資產階級投資建廠、振興實業的熱情,出現了民初的“產業革命”熱潮。新的私人資本企業如雨後春筍地湧現出來,這一時期被稱為民族工業發展的“黃金時期”。北洋政府的經濟成就顯著:“1912-1920年,按總產值計,平均每年增長率為16.5%,按淨產值計,為13.4%。又依珀金斯所引資料,計算1912-1921年淨產值的年增長率為11.7%。”比較驕人的工業成就是:1920年中國從棉紗的淨進口國變為淨出口國;1919年福州船政局造出第一架水上飛機,到1931年共生產了11架。中國首批飛機設計師、技師和飛行員在此時湧現出來。江南造船所1918年獲得美國海軍運輸艦4艘建造訂貨,這四艘萬噸輪每艘排水量14750噸,1921年交付完畢。
民族金融業獲得極大發展,1920年有華資銀行103家比1911年增加六倍,其實收資本總額也從1913年底的2890.6萬元增加到8808.4萬元。
農業方麵,北洋時期中國農業單產是印度的2-3倍,達到了世界先進國家美國的水平。整個北洋時期沒有發生成千上萬人餓死的現象。
1915年北洋政府組織全國各地產品參加舊金山“巴拿馬萬國博覽會”在該次博覽會上,中國展品獲各等獎章1218枚,為各國獲獎之冠。其中包括至今還享譽世界的“國酒茅台”、“金獎白蘭地”等。
五、北洋政府時期是中國民族資本發展的黃金時期。依經濟學家許滌新研究,1912年至1920年,按照總產值計算,每年經濟增長率為16.5%,按淨產值計算,每年增長率為13.4%。依珀金斯所引資料,計算1912年至1921年淨產值的年增長率為11.7%。官僚資本的發展自1912年以後開始衰敗,外國資本也在1914年後受挫,惟有民族資本始終保持了兩位數的增長率,整個北洋政府時期平均發展速度為13.8%。1915年美國舊金山舉辦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上,中華民國展品獲得各類獎章1218枚,是各國獲獎之冠,僅此一點就可以看出北洋政府非凡的工業成就。
北洋政府將中國帶入經濟高速發展的軌道,一戰爆發、西方列強無暇東顧是外在因素,但主要原因是北洋政府建立了市場經濟。袁世凱請出張謇等一批經驗豐富的企業家管理中國經濟,並實現了財政平衡,經濟得到快速發展。日後國民政府的黃金十年,實際上是直接得益於北洋政府建立的市場經濟。
六、曆史戰績
1919年10月,北洋軍閥政府乘俄國十月革命之機派大將徐樹錚出兵收複外蒙古。 1919年11月17日,外蒙古正式上書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呈請取消“自治”,廢除中俄“蒙”一切條約、協定,外蒙古全境歸還中國,回到中華民國懷抱!同時為保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徐樹錚將軍隊派駐外蒙各地,如買賣城(今恰克圖),烏裏雅蘇台、科布多、唐努烏梁海,完成了對外蒙古的收複!尤其是唐努烏梁海,被沙俄滲透達多年,終於回到祖國懷抱!徐樹錚全麵否定《中俄聲明》。南方孫中山護法軍政府亦致電慶賀。11月22日以《中國大總統公告》下令取消外蒙古自治,恢複舊製。同時廢除《中俄聲明》和《恰克圖協定》,北京政府在庫倫設立“中華民國西北籌邊使公署”,由徐樹錚部在外蒙古駐防。
中國近代曆史上,曾經有一次鮮為人知的軍事行動,那就是北洋軍閥政府的出兵外蒙和西伯利亞。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地處歐洲東部和亞洲北部的蘇俄一片混亂,十月革命後,紅軍節節勝利,蘇俄遠東領土落入無政府狀態,原來由沙皇俄國支持的外蒙古獨立勢力也頓失重心。中國北洋軍閥政府利用這個有利時機,一方麵派遣徐樹錚將軍出兵西北,伺機收複外蒙古,一方麵於1918年決定出兵蘇俄西伯利亞,參加聯合幹涉軍,屏護三江,並進一步設法收複東北失地。庫侖當局和戰不定,加上中國軍隊為西北邊防軍精選的勁旅,因此在路上,蒙古哨卡對這支軍隊基本不敢抵抗,對於異動者,徐輕袍緩帶,於門哥托草原擺下鴻門宴,殺一儆百,從而造成了當地蒙古高層人士的臣服。唯一敢於和中國軍隊交戰的是原俄國顧問變成的白俄股匪,但是他們隻是劫掠物資,並無政治目的,因此無法阻擋中國軍隊的前進。中國騎兵曾經和俄軍交手,對俄國傳統意義上的哥薩克騎兵的騎術也並不恭維,他們唯一比中國軍隊厲害的地方是下坡的時候敢於雙手放開,依靠雙腳控馬,依然能夠持槍還擊。而中國軍隊隻有上坡的時候敢做這個動作。一路上徐樹錚記錄日記,對在外蒙古看到長城非常詫異,他懷疑是秦代長城的餘脈,並認為應該為外蒙古修建公路,加強中華文化教育。但他主要的精力還是在軍事上,他認為外蒙威脅西伯利亞交通,蘇俄如有機會,必進占我邊疆領土,便占領庫侖,不得全功,因此隨即命令高在田等部隊離開主力,攻取買賣城(今恰克圖)、烏裏雅蘇台、科布多、唐努烏梁海等地。因為中國軍隊進展迅速,俄國方麵內亂重重,猝不及防,因此未及做出反應,隻能坐視中國軍隊占領外蒙各要點。
1919年11月17日,曆史會永遠記住這一天,外蒙古正式上書中華民國大總統徐世昌,呈請廢除中俄“蒙”一切條約、協定,至此,蒙古全境重歸祖國,尤其是唐努烏梁海,早已被沙俄侵占,也在這時終於回到祖國懷抱,中國的版圖在辛亥革命後,此時達到最大的頂點!徐同時向當時的總理段琪瑞和南方的孫中山先生發電述職,孫中山先生收到來電後異常喜悅,不顧國民黨內某些人的反對回電慶賀他的大功。
中國政府隨即開始在外蒙古開始實施如引種蔬菜、修建公路、開辦銀行、創刊日報、加強中華文化教育等一係列有益於當地的事業。外蒙古及唐努烏梁海的回歸祖國,應是1919年中國最可慶祝的大事。
七、曆史地位
北洋軍閥政府是由北洋軍閥等勢力選出的中華民國大總統與國務院國務總理所領導,是當時被世界各國承認的中華民國合法中央政府,以五色旗為國旗,以《卿雲歌》(卿音慶)為國歌,作為代表中國的符號象征。在北洋軍閥政府主導下,中國加入協約國參與第一次世界大戰,並以戰勝國的身份出席巴黎和會。
八、北洋時期有很多輝煌的東西
首先思想文化是了不起的,應該講二十世紀中國思想自由和言論自由最好的時期就是北洋時期。1912年到1926、27年,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都是最好的。你可以反駁說,這期間有些軍閥屠殺記者、封報紙。這些都有,政府動手的有,民間暴民專製的錯誤舉措也有。民國元年國民黨開先例,砸了進步黨在北京的《國民公報》。相對說來,暴民專製更厲害:著名記者黃遠生是國民黨暗殺的;1925年火燒《晨報》,是國民黨主導的,將當時全國最有威望影響最大的報紙燒掉。其它如軍閥張作霖殺邵飄萍等等,都有。但從整體來講那時是最自由的。學術自由帶來新文化運動。這是非常光輝的一個運動,中國幾乎所有的人文學科、社會科學,都是在北洋時期奠基的。
經濟上也是很了不起的一個時期。過去我們說,民國建立後經濟上有個高速發展的時期,是由於一戰爆發、西方列強無暇東顧,所以發展起來了。這有道理,但更重要的一條沒有講,就是市場經濟的建立。義和團事件以後,中國開始確立市場經濟製度;民國成立後繼承了清末新政的成就而且有所發展。袁世凱,很能幹的一個政治家,請出張謇等一些很有經驗的企業家來管經濟,結果很快實現了財政平衡,同時對經濟發展有所促進。很明顯的記錄,是民國最初幾年一直到1920年,工業發展的速度達到年均13.8%。一直到抗戰前,經濟發展記錄都是很不錯的。清末新政以後到抗戰前,是中國經濟發展的一個黃金時代。國民黨為了黨派宣傳,說抗戰前是黃金十年,年均經濟發展將近10%。其實義和團以來都是這樣,這是市場經濟的功勞。北洋這方麵的記錄也不差。
過去還說北洋政府是賣國政府。錯了,而且大錯特錯。這是不合格的結論,要是考試,如果我改卷,這個答案會不及格;但你們改學生試卷,可能是80分以上。沒辦法,現實就是這麽荒謬。實際情況怎樣?收回國家的主權、利權,是從北洋政府開始的。不講個別例子,一戰後德國失敗了,它原有的所有特權不能不放棄,新中德條約是平等的。這是被迫的,還有沙俄推翻了,蘇俄說要放棄特權,那是半真半假。有些它放棄了,比如庚子賠款就放棄了,其他國家也放棄了啊。但有些人說它把所有不平等條約都放棄了就是假的,把蒙古作為殖民地搶過去了,在東北的特權也不肯放棄。蘇俄繼承了沙俄的大民族主義和侵略,整個蘇聯的曆史就是一部罪惡史,這是很清楚的,沒有什麽可爭論的。假如這還要爭論就太低級了。看看蘇聯共產黨最後一任中央宣傳部部長雅科夫列夫的《一杯苦酒》,能知道很多東西,這是蘇聯共產黨自己的反思。
除此以外,舉個主要事實,假如不理解這一條,講民國曆史就會差之毫厘失之千裏:1919年五四愛國運動很偉大,提出的問題是收回山東利權。結果是誰收回的?不是共產黨,也不是國民黨,而是北洋政府。1921年11月12日開始到1922年2月6日結束的華盛頓九國會議,通過英美的調解和壓力,中國和日本解決了山東問題,基本上五四時候提出的那些問題解決了,主權收回來了。那麽大的事都解決了,你說北洋賣國政府,是不是冤枉了人家?我想這很不公正。
另外,治外法權也著手收回,有些已經收回了。如1927年1月1日,上海公共租界會審公廨收回來了,是北洋政府收回的,是孫傳芳支持淞滬商埠總辦丁文江一手收回的。這些例子很多。段祺瑞他們根據華盛頓會議的有關決議,還專門召開了調查中國司法狀況的會議。為什麽開這個會?很簡單,為什麽中國喪失那麽多司法主權,各種各樣原因都有,很多解釋,但關鍵一條,過去中國人不敢正視:中國的司法太野蠻了。有人會跳起來,說汙蔑中國司法,但沒辦法,要講老實話。不相信就去試一下中國的傳統刑法,看是否能接受。中國傳統的體製,行政權與司法權是統一的。西方中世紀慢慢發展出獨立的司法係統。中國沒有,承認嗎?洋人到中國來不願意接受野蠻的這一套。怎麽辦?學吧。慈禧比我們一些人還要開放一點,她原來很蠢,經過義和團以後就知道錯了。她批準將原來的中華法係廢除,分兩步走,第一步先將那些最野蠻的肉刑廢除;第二步修改刑律、民律、訴訟法,在日本人幫助下製訂了一套全新的法律體係。這是中國的大革命,這個革命在整個民國時期都沒有被否定。但中共中央1949年2月發出指示,要廢除和“蔑視和批判《六法全書》及國民黨其他一切反動的法律、法令”,“蔑視和批判歐美日本資本主義國家一切反人民法律、法令”[1]。這一否定,加上毛澤東說我們不迷信憲法,我們是無法無天。中國人為此受盡苦頭,都是無法無天的結果。反右,毛澤東說了幾條標準,違反了就是右派。他講幾句話就是法律,跟皇帝的聖旨有什麽差別?結果10%以上的知識分子變成右派,當時毛說有五百萬知識分子,其中五六十萬變成了右派,慘嗎?這就是沒有法律、不實行法治的結果。文革就更不用說了。
北洋時期一直在堅持原來三權分立,獨立司法的架構。在主權回收問題上,段祺瑞一方麵開了司法調查會,另外還開了一個關稅會議。關稅會議旨在收回關稅自主權,這個談判在1925年11月19號達成協議,規定從1929年1月開始要將中國關稅自主權交回中國,還有些具體細節沒有談完,結果國民黨搗亂、軍閥矛盾,兩個因素匯合,段祺瑞倒台,這事就黃了。國民黨上台揀了個大便宜,於1929年1月如期收回關稅自主權。把這樣的政府罵為賣國政府,是不是有點離譜?
講到這裏還是在講現象,更深刻的是國際關係的變化。一戰後,國際關係發生了大變化,從原來的列強在中國瓜分勢力範圍這樣一個狀況,轉變為華盛頓會議體係。這個體係特點跟以前不同,以前是瓜分勢力範圍,然後美國插手,說要門戶開放,某個國家的勢力也要向其他國家開放。華盛頓會議以後不同了,除了日本還想將中國變為殖民地,其它列強對中國的態度變了,認為應該在維護中國獨立主權的基礎上,促進中國改革。國際上列強有這樣的轉變,再加上北洋政府的努力,雙方配合,所以北洋時候成為中國收回主權時代的開端。它沒有完成這個任務,但卻是良好的開端。反對的人可以去看材料。這裏我要特別推薦一部書,台灣學者唐啟華教授的《被“廢除不平等條約”遮蔽的北洋修約史(1912-1928)》,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北京版。講北洋外交和中國如何收回主權,是很優秀的學術著作。
有些問題,你們作為曆史教師還不知道的話,我就給不及格了。比如袁世凱是不是賣國賊?人家老早解決了,你去看九一八事變後王芸生編的《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作為曆史教師那是非看不可的書,二十一條怎麽提出,怎麽談判,怎麽鬥爭,怎麽評價,資料齊全,清清楚楚。可能比較模糊的是段祺瑞時代,也就是袁世凱逝世後的那些做法。比如善後借款,看看王芸生那本書就知道,善後借款條件在當時來講對中國是有利的。關於山東問題換文,裏麵說山東問題換文本來從短期看對中國是很有利的,但沒有想到一戰馬上就結束了,不應該有這樣的外交交涉。所以這是外交上的一個失誤,就是說基本沒有問題,但有些失誤。這樣一講,北洋是不是賣國就清楚了。
北洋時期的主要問題在於亂,軍閥混戰。問題是,亂的根源在哪?過去我們簡單化,說帝國主義在後麵搞鬼,是不是呢?這個結論不一定靠得住,很多找不到證據。反而有些就有確鑿證據,蘇聯在中國興風作浪,它把國民黨作為一個工具,錢,顧問,武器都是它給的,想把中國變為它的一個外圍,這個有根有據。
亂的原因,從根本上看是革命的後果。革命,不能隨便玩,要估計到後果可能很嚴重。原有的製度和規則,要是用暴力去摧毀,必然會經過一次大亂時期。1789年的法國大革命,大亂十年,到1799年拿破侖當上第一執政,他老實不客氣地說,法國大革命結束了。但還是戰爭不斷。不過他製定一部《拿破侖法典》,法國大革命的成果鞏固了。英國革命什麽時候勝利?1688年的光榮革命,到1689年製訂《權利法案》一係列的法律文件,英國革命鞏固下來了。三十八年的混亂,四百萬英國人死去二十萬。我們講的包圍國會等,那時都有,克倫威爾就是這樣幹的。你說北洋時期包圍國會、賄選等,凡是實行三權分立的,都有這樣一個腐敗過程。這個過程用武力是解決不了的。隻能用民主製度自身的自我淨化機製,不斷改進。你看台灣選舉就是這樣,最初國民黨控製下賄選、操縱選舉都有,經過幾個回合的淨化,現在在台灣,賄選抓到一件,馬上就完蛋。有時要毀滅對方,製造一個類似收買選票之類的事件,一下子就會敗選的。都要經過這一段的。人是很野蠻的,是吃人生番演變過來的。我們過去歌頌民族英雄,反過來想,人就是野蠻,那麽多的人力物力都花在殺人掠奪上。沒辦法,人類就是要經過這麽一段。
三權分立製度要成長起來,也要經過這一段。這個亂,是革命的必然後果。原有的權威失掉了,規則不再有權威保證施行,一旦推翻就亂,亂了以後要建立一個新的體係,很困難。第二個原因,軍閥本身是為了私利而爭奪。第三個原因,有人打著革命的旗號來搗亂。跳出政治語言,以一個曆史學家的客觀態度來看,這些說法對不對?例如國民黨在廣州的護法,我們都歌頌。但這些革命政權幹了些什麽?1924年4月,孫中山下令,將大理院院長趙士北撤職。大理院就是最高法院,院長不是選舉產生的,孫中山想撤就撤。為什麽撤呢?因為趙士北堅持司法要獨立,跟孫中山主張的黨化司法不一致。孫中山那時開始在廣州建立政權,就是黨國體製。亂就亂在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