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獨立戰爭和《獨立宣言》眾所周知,但是美國的獨立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係列事件累積、疊加的最終結果。而其中波士頓大屠殺(Boston Massacre)
則是這一係列事件中最為亮眼者。
1.特殊的美洲殖民地
1763年,英國雖然取得了法印戰爭的勝利,但是連年征戰也令英國的財政承受了很大的壓力。
而美洲13州作為英國的殖民地,英國理所當然地想從它們身上抽血來補充自己。
但是美洲殖民地與英國其它地方殖民地不同的一點在於,殖民地當時的高層和平民大多是英國國內移民或其後代。他們認為自己應當享受英國國內公民的待遇,所有的加稅都是不應該的,不公平的!
波士頓是英國在美國的重要港口,很多外國的貨輪都是從這邊進的。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後來才在這裏發生了“波士頓大屠殺”。
2.波士頓大屠殺的前因
1765年為了能夠多征稅,英政府對美洲殖民地頒布了《印花稅法案》。之後,殖民地的人認為自己受到了剝削,就爆發了強烈抗議。許多人表示“無代表,不納稅”,要求英國國會必須賦予殖民地議員席位。
為了保證這次稅能穩穩地收上來,英國政府就此頒布了《駐營條例(Quartering Act)》,派了幾千名的士兵到了美洲殖民地去幫忙監督收稅。當時的波士頓居民不過隻有一萬七千人,而英軍則四千人。1767年,英國的財政部長唐森德頒布了《唐森德法案》,其中第二條規定自英國輸往殖民地的紙張、玻璃、鉛、顏料、茶葉等均一律征收進口稅。
與現在的美國在日本和韓國駐軍的胡作非為一脈相承,當時的英軍在美洲也是吃喝嫖賭、無惡不作。駐紮在波士頓的第14團和第29團的士兵與居民的關係極其惡劣,積怨甚深。
對於英軍的這些行為,美洲本地居民也沒有太好的辦法,隻能背地裏扔石頭、打悶棍,士兵時常好好的出去,鼻青臉腫的回來。
本來英國政府派士兵去美洲是要“耀武揚威”、顯示英國強大實力的,但是英國士兵的行為卻破碎了部分美洲本地居民對英國的良好印象,也埋下了怨恨的種子,為以後的一係列事件奠定了基礎。
本傑明·富蘭克林曾在英國下議院議會上說了這麽一句:“派往美洲的英軍不會遭遇叛亂,但他們確實能製造混亂。”
3.波士頓大屠殺
1770年3月5日,一名英軍軍官購買假發後回營,但假發店的店員愛德華?加裏克(Edward Garrick)卻誤會軍官沒付錢,於是向軍官喊叫,軍官解釋之後就打算離去,誰知道他部下的士兵休?懷特(Hugh White)為軍官抱不平,與加裏克發生口角,並打傷加裏克,加裏克血流如注,哀號痛哭。周圍憤怒的圍觀民眾立刻包圍懷特。另外一名英軍軍官湯瑪士?普雷斯頓(Thomas Preston)率領幾個士兵來解救懷特,卻遭到民眾丟擲石塊與毆打,英軍情急之下向群眾開火,當場打死3人,傷6人,其中2人因傷勢過重,次日死去。
第一個被打死的是種植園奴隸出身的黑人群眾領袖克裏斯普思·阿塔克斯(Crispus Attucks)。
波士頓慘案的消息很快傳到其他城市,紛紛起來抗議英軍駐紮。在波士頓這座當時僅有1.7萬人的城市,給死難者送葬的行列中竟聚集了五萬人。英國軍隊被迫撤出波士頓。
事件發生的第二天早上,英軍將製造此次慘案的托馬斯·普雷斯頓上尉及其八名下屬和在現場的四位平民拘留起來。3月27日,這些人被指控為謀殺罪。
一個星期後,一個大陪審團宣誓組成。在檢察總長的要求下,普雷斯頓上尉及其八名下屬被提起公訴。在為英國軍人擔任辯護的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的幫助下,英軍上尉普雷斯頓及其他六名下屬都判無罪釋放,兩名開槍的英軍被判誤殺,四名被收押的平民也被判沒有罪而被釋放。約翰·亞當斯就是被美國人尊為“Founding Father”之一的獨立運動領導人以及《獨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簽署人,後成為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的繼任者。
波士頓大屠殺不應該是一件單獨的事件,而是一係列事件的結果。實質上,波士頓大屠殺沒有發生在1770年的3月5日,也可能是6日,7日或者8日。波士頓大屠殺前英政府的一係列行為已經為這件事埋下了伏筆,並最終導致了美國革命。
與其它國家曆史上,少則成十上百、成千上萬的大屠殺相比,而撬動了世界曆史的5人死亡的大屠殺確實是極其罕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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