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鬥射擊前59坦克停在始發地域,接到射擊命令後坦克前出,二炮手裝彈完畢,全車在行進中搜索目標,當炮長發現移動坦克鎖定時,會命令駕駛員短停,在短停5-8秒內,炮長會根據移動坦克的運動軌跡計算提前量並迅速擊發,駕駛員在聽到火炮發射爆炸聲後會立即駕駛坦克高速前進,待炮長再次尋找到目標駕駛員進行第二次短停,這樣的射擊重複4次,因為坦克戰鬥射擊是4發榴彈,科目中不會使用其他彈種,原因是節省經費,假如戰爭狀態會根據不同裝甲目標和掩體目標選擇穿甲彈破甲彈或榴彈。當4發炮彈發射完畢,駕駛員會駕駛坦克在低速下行駛,便於炮長尋找機槍靶,炮長一旦發現目標會采用並列機槍進行數次點射,當機槍彈全部射出,炮長會命令駕駛員高速衝過終止線,並且高速返回。既然坦克運動時可以打機槍彈,同樣可以發射炮彈,隻是科目是這樣安排的。短停有他的好處,不宜被對方擊中,而行進間射擊,坦克都在1-2擋慢速行駛,很容易被對方擊中。
為什麽戰鬥射擊可以而行軍時不可以?原因就是戰鬥射擊是炮長在操作火炮,而行軍時火炮長時間無人控製,容易引起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