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四十):增城劉榮基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四十):增城劉榮基

增城唐美村

廣東省南雄縣珠璣古巷宋時便有劉氏定居,自元初南遷到珠江三角洲一帶,逐漸繁衍,遍播嶺南各地,增城縣唐(塘)美村劉姓即為其後人。劉榮基(Low Yung Quay)便是塘美村人[1],生於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元月廿八日。

他的父親劉樹琪(Low Shee Kee)大約出生於一八七○年,應該是在十九世紀末年便去到澳大利亞謀生發展,從雪梨(Sydney)登陸後,輾轉去到鳥修威省(New South Wales)西部的重鎮答布(Dubbo)埠立下腳跟,曾於一九○五年回國探親[2]。隨後,他在此間與人合股開設有一間商鋪,名為“琪利號”(Kee Lee & Co.)[3],主營果蔬及雜貨。

待兒子年滿十歲之後,劉樹琪也想著將他辦理來澳大利亞留學,以便將來的人生有更好的選擇。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他便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備齊資料,填妥申請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提出申請,代領兒子劉榮基的留學護照和入境簽證,要把他辦來自己所在之答布埠的公眾學校(Dubbo Public School)讀書。劉樹琪以自己經營的“琪利”號商鋪作保,允諾每年供給膏火二十五鎊,作為兒子在此期間所需之學雜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但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接到上述申請後,並沒有及時予以審理,而是拖延了四個多月的時間,才在一九二四年一月廿五日,由總領事魏子京給劉榮基簽發了號碼為375/S/24的中國學生護照,也在第二天就從內務部那裏為他拿到了入境簽證。之所以耽擱達四個多月的時間,主要原因是中國總領事館的外交官們自一九二二年起便應澳洲政府內務部之邀,一同對自一九二一年開始實施的《中國留學生章程》進行協商修訂,花去了他們的許多時間,從而影響了赴澳留學的中國學生護照之申辦審理進程。

劉榮基在中國的家人接到中國總領事館寄來的護照和簽證之後,便立即著手聯絡同行之人並安排行程。待一切就緒之後,便將劉榮基送往香港,在此搭乘中澳船行經營的“獲多利”(Victoria)號輪船,駛往澳大利亞,於一九二四年六月二十二日抵達雪梨港口入境。劉樹琪提前從答布趕來,在雪梨左治大街(George Street)上經營進出口貿易的商行“安昌號”(On Chong & Co.)東主葉炳南(Ping Nam)之陪同下,一起去到海關,將兒子接出來。在雪梨稍作停留後,他們便搭乘其它交通工具回到了答布埠的“琪利號”店鋪中安頓下來。

在父親的店鋪裏歇憩了一個月左右的時間,也在此期間熟悉了周圍環境之後,十一歲的劉榮基於當年八月四日正式入讀父親為他注冊好了的答布公眾學校。雖然此前他沒有學過英語,但從學校提供的報告來看,劉榮基熱心學習,半年後便有了一定基礎,升讀二年級,他也為自己取了一個英文名字,叫佐治·琪利(George Kee Lee),即以父親的店鋪名為姓。同時,他也遵守校規,從不曠課。實際上,在餘下的兩年裏,他隻有二天因特大暴雨無法出行而缺勤,但這屬於在學校守則允許的範圍內,不能算作曠課。

待劉榮基在答布埠讀了二年之後,劉樹琪打算回國探親。因兒子尚未滿十四歲,劉樹琪不願將其單獨放在答布讀書,遂決定將其一並帶回中國。他先跟答布埠公立學校校長聯絡,得到首肯,允諾其子一年後仍可返回該校讀書,校長便於一九二六年六月十日特別致函內務部秘書,一方麵將此事告知,另一方麵也代劉榮基申請再入境簽證。但內務部秘書回函稱,按例,所有此類再入境簽證事情皆需通過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的渠道提出申請,然後內務部方才受理,囑其將此事交中國總領事館辦理。

但無論是答布埠公眾學校校長還是劉樹琪本人,皆沒有就此采取行動。而此時也就到了每年按例要向內務部申請展簽之時。於是,中國總領事魏子京便在六月二十八日按例向內務部申請劉榮基的學生簽證展簽;七月六日,內務部也按例批複了他的展簽。似乎事情並沒有什麽變化,一切都依照舊有軌道運行。這樣,日子又過去了一年,劉榮基仍然在學校裏表現如常,平安無事。

一九二七年,在同樣的日子裏,魏子京總領事按例向內務部申請劉榮基的展簽,內務部也同樣在七月七日正式批複。看來日子又會像以前一樣,正常運轉。可是,還沒有等到內務部通知海關為劉榮基更換新的一年期居留證,海關便向內務部報告說,七月十六日,這位不滿十五歲的中國學生已在雪梨港口登上駛往香港的“吞打”(Tanda)號輪船,回國去了[4]

這份檔案並未有說明劉榮基是否與父親一起回國的,但檢索其它相關的檔案,其中有劉樹琪於一九二七年從雪梨離境回國探親的記錄[5],顯然是他去年的想法,直到今年才付諸實施。當然,他也沒有忘記內務部秘書曾經告誡過的,如果需要申請再入境簽證,須通過中國總領事館的渠道遞交申請。為此,他在攜子離境之前,將仍然希望兒子返回澳洲讀書的想法告訴了中國總領事魏子京。而且,因從上一年的年中開始,《中國留學生章程》新規實施,此後來澳留學的中國學生隻能入讀私立學校,不能再進入公立學校念書,為符合這一新規定,劉樹琪也找到開設於雪梨唐人街附近的英華學校(Chinese School of English)校長戴雯麗小姐(Miss Winifred Davies),後者同意接受其子返回澳洲後進入該校念書。在接到後者出具的錄取信之後,中國總領事魏子京遂於八月十二日致函內務部秘書,正式為劉榮基提出再入境簽證申請。因內務部秘書早在去年便已知道此事,且劉樹琪的上述處理也都符合程序,便毫不猶豫地在八月二十日批複上述申請,準允這位中國學生從離境之日起算的十二個月內重返澳大利亞讀書,並要求他返澳後必須進入英華學校學習。

但劉榮基檔案到此中止。此後未有找到他再入境澳大利亞的任何線索,表明他這次回國後情況發生了變化,原有重返澳洲繼續學業的計劃未能實施。從其入境到離境,劉榮基總計在澳留學三年。而他的父親,也在一九三年再次返回中國探親後,再也沒有了消息,也可能就此終老家鄉[6]

一九○五年六月劉樹琪申請回國探親的回頭紙。

一九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劉樹琪填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辦兒子劉榮基赴澳留學的護照。

申請留學護照時提供的劉榮基照片。

一九二四年一月廿五日,中國總領事魏子京給劉榮基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Low Yung QUAY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27/13290


[1] 此處的“唐美村”,應為“塘美村”。可能是劉榮基父親在填表申請其赴澳留學護照時,將“塘”寫成了“唐”。

[2] Shee Kee, Too Loong, Fong Fat, Pang Fay, Zwong Lee, Bageela, Ah Louey, Li Lee, Ah Sing and Go Duck [Certificate of Domicile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7], NAA: ST84/1, 1905/181-190。由此可見,劉樹琪極有可能是在一八九十年代的什麽時候就已經從家鄉來到澳大利亞發展。按照當時粵人赴澳發展的慣例,是要在此打拚至少三到五年,立下腳跟,並且有了一點兒積蓄之後,方才可以申請回頭紙返鄉探親。

[3] 在鳥修威省檔案館(NSW State Archives & Records)所藏的該省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工商企業注冊記錄中,找不到琪利號的注冊資料,但在答布埠的當地報紙上,可以看到該商行至少在一九○七年或之前便已存在。見:“Several Charges”, in The Dubbo Liberal and Macquarie Advocate, 22 January 1908, p. 2。

[4] Low Yung Quay [includes Certificate of Exemption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box 206], NAA: SP42/1, C1927/8073。

[5] Frank Ah Yin, Ah Yung, Wong Hang, Hee Lee, Yow Ho or You Ho, Choy Son, Shee Kee, Ah Young, Ah Fat and Charlie Bong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198], NAA: ST84/1, 1927/426/71-80。

[6] Shee Kee [includes 5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left and right thumb prints and left hand print] [box 258], NAA: SP42/1, C1930/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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