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卅八):中山布德威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卅八):中山布德威

中山(香港出生)

生於一九一三年六月六日的布德威(Po Tak Wai,也寫成Ah Lum),原籍中山縣,但卻是香港出生。這顯然是其父輩便已從香山(中山)縣遷居到了香港之故,但按照中國人的傳統,其後代在填表時,則仍然視中山為其祖籍地。因家境優渥,布德威自幼便在香港接受教育;從一九二八年起,家人便將其送入曆史最悠久的官立學校——英皇書院(King’s College, Hong Kong)讀中學。該校實行雙語教學,布德威由是在此接受到較好的英語訓練。

布德威有一位伯父,名叫布金勝(George Kum Sing,也叫George Sun或Kum Sun),一八七九年生於香山縣,年方十六歲(一八九五)年便追隨鄉人步伐,來到澳大利亞發展。他先在昆士蘭省(Queensland)登陸入境,在先輩指引下去到該省西南部地區的聖佐治埠(St George),充當菜農。該埠靠近鳥修威省(New South Wales)邊界,是當地農牧業集散中心。六年後,小有所成的他再往南遷移一百多公裏,跨過省界,進入屬於鳥修威省的小鎮孟元太(Mungindi),仍然是做菜農這一行。一九○六年,他獲得在澳永久居留資格,便回國探親。二年後返回澳大利亞,他仍然回到孟元太小鎮,繼續耕耘積累;到一九二十年代初,便去到雪梨(Sydney),利用此前的經曆和建立起的人脈,在這裏充當蔬菜水果經銷商,經營頗為成功[1]

在其年滿十八歲這一年,布德威想要來澳大利亞留學,遂商之於伯父布金勝,獲得全力支持。在拿到香港英皇書院院長莫理士(Alfred Morris)先生核發的學生就學證明信以及一份布德威本人用英文寫給伯父的信函,以示其已具備初步的英語學識能力,同時也拿到了雪梨聖若瑟書院(St Joseph’s College)的錄取信之後,布金勝便具結財政擔保聲明書,以自己獨立經營資產價值達五千鎊的果菜經銷商的身份,擔保侄兒赴澳留學。為保險起見,他還得到了也是中山籍同鄉的雪梨華社中規模較大的進出口商行“安益利公司”(On Yik Lee & Co.)大股東歐陽南(D. Y. Narme)背書支持,充當其保人,因為後者名氣大,澳大利亞內務部和海關對他都非常熟悉[2]

待上述文件齊備,布金勝便以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身份,於一九三一年十月二十日填妥申請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侄兒布德威的赴澳留學護照和簽證,並允諾每年可供給膏火一百鎊,作為侄兒來此留學的各項費用開支。在填寫申請表時,他可能因計算錯誤或者記錯了年份,將布德威的出生年份寫成了一九一九年;後經中國總領事館的人員指出,方才在申請表上的英文欄目上改為一九一三年。

雖然布德威是香港出生,但當時仍然被視為中國國民,由中國駐外機構負責其出入境身份證明的核發及簽證申請。位於雪梨同城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接到上述申請後,很快就初審完畢。過了二天,中國總領事陳維屏將申請材料匯集,備函向內務部申請布德威的留學入境簽證。

通常情況下,內務部接到留學簽證申請之後,都會按照流程進行預評估,即通過海關及警察部門對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的情況予以調查核實,確認其具備資格後才核發入境簽證。但這次受理上述申請後,內務部沒有啟動上述流程,而是由主管官員對照送交上來的材料核查了一遍之後,認為布德威在香港的名校讀書,已具備了一定的英語能力,隻須在入境時由移民官當場測試即可,毋庸再議;而布金勝的生意無論是商業規模和價值都足以擔負得起布德威的所有費用;更重要的是,還有生意額更大的進出口商行安益利公司背書,因而其財政能力亦毋庸置疑。也就是說,簽證的預評估通過了。由是,當年十一月九日,內務部秘書函複陳維屏總領事,批複了布德威的留學簽證申請。三天後,陳維屏總領事便給布德威簽發了一份學生護照,號碼是043049;隨後將其寄送內務部,後者於十一月十九日在護照上鈐蓋了入境簽證章。中國總領事館拿回上述護照,原本是想按照流程將其寄往香港,等待布德威赴澳留學,但因布金勝已通知侄兒盡快搭船前來,遂將護照交給他這位伯父代收,以便待其入境時,將其交由海關查驗,接其入關。

果然,早就準備好了赴澳留學的布德威,一接到伯父的電報通知,便立即訂妥船票,從香港乘坐“天咑”(Tanda)號輪船,於當年十二月二十日抵達雪梨港口。布金勝在歐陽南的陪同下,拿著護照去到海關迎接侄兒;而布德威則很順利地通過了移民官員的英語測試,順利入境,海關當場核發給他十二個月的留學簽證,然後收回護照,交由內務部代為保存。隨後,布德威便住進了伯父的商行裏,開始其在澳留學生涯。

布德威抵達澳大利亞之時,正好碰上了當地學校處於放暑假時期,無學可上,他正好利用這段時間熟悉周圍環境,也跟著經商的伯父熟悉市場行情。到一九三二年新學年開學,他便在二月二日正式入讀位於雪梨海灣北岸獵人山區(Hunter’s Hill)的聖若瑟書院。在這一年的全部兩個學期裏,布德威按時到校,從未缺勤,書院對其各科成績的評價都是非常令人滿意。

一九三三年新學年開始,布德威從上述聖若瑟書院退學,轉學到雪梨城裏的聖博德商學院(St Patrick’s Commercial College)讀書。該商學院坐落於海雲屯街(Harrington Street)上,與其伯父布金勝開設在同一條街上六十四號的果蔬公司僅咫尺之遙,走路上學極為方便。據商學院提供給內務部的例行報告顯示,他在學校裏表現優異,學習成績總體而言還算令人滿意;不足之處是其英語理解能力與本地人相比仍然有一定的距離,因而拖了成績的後腿。

然而,布德威隻在這間商學院讀了一個學期便退學。一九三三年六月十四日,二十歲的布德威在雪梨港口登上“利羅”(Nellore)號輪船,告別伯父,也揮別了留學一年半的澳大利亞,返回香港去了。

布德威的留學檔案到此中止。

一九三一年十月二十日,布金勝填寫的申請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申領侄兒布德威的來澳留學護照和簽證。在申請表上,布金勝寫明他是布德威的伯父(Uncle)。

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陳維屏給布德威簽發的學生護照內頁。左為中文頁,右為英文頁,上麵有十一月十九日鈐蓋的入境簽證章。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Po Tak Wai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3/256


[1] Gum Sing [also known as George Sun or Gum Sun] [box 87], NAA: SP42/1, C1916/2694。

[2] 有關歐陽南的檔案,見:D Y Narme [includes 8 photographs showing front and side views] [box 128], NAA: SP42/1, C1921/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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