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卅七):增城李永瑞

民國粵人赴澳留學檔案匯編(百卅七):增城李永瑞

增城久裕村

永瑞(Wun Suey)是增城縣久裕村人,生於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永瑞是他的名字,在留學申請表和護照上都是隻有這個名字,沒有姓。但從澳大利亞檔案館中與他相關的整個檔案宗卷來看,在裏麵的部分行文中列出了他的姓氏是“Lee”(李),故他的全名顯然應該是李永瑞,英文則應為Lee Wun Suey,或者Lee Wing Sue。

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住在澳大利亞西澳(Western Australia)富李滿度埠(Fremantle)彼布叻湖區(Bibra Lake)的李佐居(Jor Gwer Lee),以李永瑞叔父的名義並充任其監護人和財政擔保人,申請年屆十歲的李永瑞赴澳留學,具表向位於美利濱(Melbourne)的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請領其留學護照和入境簽證。他以自己在彼布叻湖區開設的一間名為“富李滿度”(Fremantle)的商號做保,允諾每年提供膏火二十六鎊給侄兒李永瑞作為學雜費和生活費,要辦理他進入富李滿度埠的中央男校(Central Boy’s School)念書。

中國總領事館接到上述申請後,足足拖了半年之久才審理完畢。耽擱如此之久的原因不詳,或許是遞交申請時李永瑞尚不滿十周歲,按例需十周歲方可來澳留學;或許是因自一九二一年澳大利亞實施《中國留學生章程》開放中國學生前來留學,一年多的時間裏就湧入了近二百名中國小留學生,期間暴露出一些管理上的問題,在社會上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澳大利亞內務部遂會同中國總領事館就出現的問題對上述章程協商修訂,牽涉了中國總領事館的大批人員和精力以應對此事,從而放慢了對申辦留學護照的審理。還有一種可能便是對李永瑞的身份以及和李佐居之間的關係,他的父親是在澳抑或在中國國內發展,都需要核查清楚,這也要花費一定的時間,尤其是西澳與美利濱相距甚遠,通訊費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這一延緩。直到一九二三年二月廿七日,中國總領事魏子京才給李永瑞簽發了一份中國學生護照,號碼是229/S/23,並在次日也為他從內務部拿到了入境簽證。

按照流程,中國總領事館為留學生拿到入境簽證後,會根據護照請領人的要求,將護照寄往中國或者是香港的指定洋行或金山莊,然後由留學生的家人或者代理洋行盡早地為其安排赴澳船期。但李永瑞的護照是直接寄往其家鄉的。其家人接到上述護照後,一直拖了一年多的時間,方才由其父親安排好船期,並讓他與也是奔赴富李滿度埠念書的同村的同宗族弟李錫惠(Lee Shick Fee)結伴而行[1],由同行的監護人照看,搭乘從香港駛往澳大利亞的班輪“長沙”(Changsha)號,於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抵達雪梨(Sydney)港口,入境澳洲。在雪梨入境後,這二個小留學生再跟著大人改乘另外的近海輪船,駛往富李滿度埠,到其叔父李佐居的商鋪住下。

原本李佐居是要安排侄兒入讀富李滿度埠的中央男校,但李永瑞抵埠後並沒有進入該校念書,而是選擇就近入讀叔父商鋪所在區的彼布叻湖公立學校(Bibra Lake State School),於八月十一日正式進入學校上課。與他同行一起抵達富李滿度埠的族弟李錫惠,此時跟他住在一起,自然也跟著他入讀該校。根據學校提供的報告,李永瑞在這裏表現良好,學業令人滿意。

不過,李永瑞隻是在上述學校念了半年。自一九二五年新學年開始,他就和李錫惠一起轉學,進入位於北富李滿度埠的聖安妮女修會學校(St Anne’s Convent School)讀書。他在這裏衣著整潔,出滿全勤,遵守校規,形象陽光,潛心向學,各科學業都表現得令人滿意。一九二六年便升讀四年級課程。在上述學校讀了二年後,自一九二七年新學年開始,李永瑞再次轉學,進入富李滿度埠的基督兄弟會書院(Christian Brothers’ College)念書。當然,其同村族人李錫惠仍然選擇與他同進退。他在這裏也是待了二年的時間,其學習和在校表現一仍其舊,頗受老師好評。

到一九二九年初,已經年滿十六歲的李永瑞在富李滿度埠讀完了小學課程,便從西澳轉學到雪梨,投奔在該埠唐人街上開設果欄的一位名叫King Young(京楊,譯音)的叔父,於五月二日注冊入讀位於大教堂街(Cathedral Street)上的基督兄弟會書院念中學課程。可是他僅僅在此讀了一個多月的書,又回到富李滿度埠,重返原先就讀的基督兄弟會書院繼續上學,當然,此番念的是中學課程。此後的一年時間裏,他的表現還是像以前一樣令人滿意。

可是從一九三○年中開始,此前從未有過曠課行為的這位中國學生,到八月份時,已累計曠課達四十四天之久。院長對他的這種行為無法容忍,遂於八月六日向內務部報告,並明確告知準備取消這位中國學生在該書院的學籍。內務部接到上述報告後,自然不肯怠慢,立即指示西澳海關核查,到底是什麽原因導致一貫學業優異出滿全勤的這位中國學生有如此反常的表現。海關立即行動,很快便於月底將了解到的情況向內務部作了匯報。在這份報告中,海關首次提到李培(Lee Poy)是李永瑞的父親。根據一份澳大利亞海關於一九一四年在雪梨頒發給他的回頭紙來看,李培大約生於一八七五年,他顯然是在澳大利亞聯邦成立後二年(即一九○三年)從家鄉來到澳大利亞發展,此時他已經年近三十歲[2]。從其出入境的記錄來看,一九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到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九日這段時間,他都在中國探親[3]。由此可見,在李永瑞申辦留學的過程中,他一直都待在家鄉探親,而將為兒子申領護照的事情交由在富李滿度埠的兄弟或族兄代辦。等到兒子護照和簽證到手後,他才慢悠悠地安排船期,結束探親,最終帶著兒子和族侄李錫惠一起乘船前來澳洲。而根據李永瑞入讀彼布叻湖公立學校的情況來判斷,表明李培當時是和李佐居一起經營那間“富李滿度”號商鋪[4],兒子就近入學,顯然便於他照顧,以便兒子盡快適應當地學習環境。

根據海關報告,李培在與海關調查人員的交談中表示,他根本就沒有注意到今年兒子的曠課行為,因為他在菜市場售賣果蔬,每天早出晚歸,每次回家後兒子都告訴他去上學了,他還以為兒子跟以前一樣潛心向學呢。而李永瑞本人在麵對海關人員的詢問時,不得不承認確實是曠課沒有去上學,但強調自己是在家“自學”。而海關人員觀察到的是,實際上李永瑞是在家裏畫畫,做些給照片上色之類的事情。此外,每天下午四點半鍾到九點鍾的這段時間,他還去到市場,幫助他父親工作和收檔;學校放假期間,他則每個星期六都全天協助父親工作。此時的李培已經向海關申請到了一張回頭紙,準備今年遲些時候便回國探親。當他了解到兒子的曠課以及基督兄弟會書院即將取消其子學籍的情況之後,對海關人員表示,他在未來的三到四個月時間裏就啟程回國探親,屆時就將李永瑞帶上一起回去。為此,他懇請海關協助讓其子仍然留在學校裏讀書,一俟他確定船期,便將兒子帶走。

內務部接到上述報告時,已到了九月初。既然李培說走就走,那內務部也就樂見其成,遂指示海關密切關注,及時報告。事實上,此後李永瑞隻是去到學校上了幾天課而已,大部分時間仍然是按照他自己的安排,該幹什麽還是幹什麽。十一月七日,海關報告說,十八歲的李永瑞次日便將搭乘沿海輪船“西澳”(Westralia)號從富李滿度駛往雪梨,準備在那裏搭乘就近的一艘駛往香港的輪船回國。最終,他於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雪梨登上“彰德”(Changte)號輪船,與父親一起返回中國[5]

李永瑞總計在澳留學六年半時間,在完成了小學課程後,又讀了一年中學課程。由於來澳時間長,入學時不到十二歲的年紀也使他較為容易適應當地的學習環境,由此打下了較好的英語基礎;以他這樣的年齡,回國後繼續升讀中學課程,還是很有優勢的。隻是他的檔案宗卷到此中止,他回到中國後是否繼續讀書還是由此走向社會,不得而知。

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李佐居以李永瑞叔父的名義申請年屆十歲的李永瑞赴澳留學,具表向中國駐澳大利亞總領事館請領護照和入境簽證。

一九二三年二月廿七日,中國總領事魏子京給李永瑞簽發的中國學生護照。

檔案出處(澳大利亞國家檔案館檔案宗卷號):

Wun Suey - Students passport, NAA: A1, 1931/645

 

[1] 李錫惠的檔案見:Lee Shick Fee - student passport, NAA: A1, 1929/6305。

[2] Lee Chan, Lee Poy, Sam Yen, Chan Pen, So Chong, Gum Cheong, Lee Kee Chong, Lee Joy, Poy Kee and Lee Way [Certificate Exempting from Dictation Test - includes left hand impression and photographs] [box 76], NAA: ST84/1, 1914/154/51-60。

[3] Lee Mun Jock - Dduc. Ex/c, NAA: A1, 1938/17691。

[4] 由此可見,李佐居也應該是在一九○○年前後就來到澳大利亞發展。他與李培可能是親兄弟,或者是堂兄弟,甚至就是宗親兄弟關係。有關他的檔案宗卷,見:Jor, Gwer Lee [Chinese - arrived Sydney per SHANSI on 12 Jan 1948. With photograph][Box 42], NAA: SP1732/5, 3074。

[5] Lee Poy [Chinese], NAA: K1145, 193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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