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製度下的農民是不是“農奴”
“人民公社”製度下的農民是不是“農奴”
胡先生不讚成把“人民公社”製度下的農民稱作“農奴”,他認為這樣說有些過激,而且當時並沒有農奴主這樣一個階級。我覺得他可能聯想到古代奴隸社會中奴隸主可以任意買賣或處死奴隸,這與“人民公社”的情況不符。而我之所以說他們是農奴,主要是想強調農民失去自由這個主要方麵。《百度百科》上解釋說:“奴隸通常指失去人身自由並被他人(通常是奴隸主)任意驅使的人。” 還說:“農奴與奴隸不同,農奴的領主隻有不完全的人身占有權。” 在“ 西藏農奴製”條目中說:“農奴主階級占西藏人口5%,包括三大領主(地方封建政府、貴族和寺院)及其代理人,他們占有西藏全部土地、山林和大部分牲畜、農具、房屋及其它生產資料。農奴階級占西藏人口90%,人身依附於農奴主。可劃分為富裕農奴、中等農奴、貧苦農奴等階層。其中“差巴”和“堆窮”是農奴階級的主要組成部分。差巴意為支差者,是領種地方政府的差地為地方政府和所屬農奴主支差的人,地位高於堆窮 。堆窮意為小戶,主要指耕種農奴主及其代理人分給的少量份地,並為其支差的農奴。在階級分化中差巴可下降為堆窮,堆窮也可上升為差巴,差巴和堆窮破產後還會下降為奴隸。奴隸占西藏人口5%,多半來自破產的貧苦農奴 。他們既無生產資料又無人身權利,完全被農奴主占有,用於家內勞役.。”可見西藏的農奴主是不可以隨意買賣或處死農奴的。所以說失去自由並被他人任意驅使的“人民公社”的農民與西藏的農奴是有些類似的。
至於“人民公社”時期有沒有“農奴主”這個階級呢?當然有,就是那些使農民失去自由的人、任意驅使農民的人,他們有一個冠冕堂皇的名字,叫“公社書記”、“大隊書記”和“生產隊長”等等,這些人對農民的管控和欺壓比西藏的農奴主還要凶狠十倍。私有製下的農奴主把農奴當作自己家的牛馬,還是知道愛惜的,隻要不造反,不會輕易毆打或不給飯吃。而公有製下的農奴主把農奴(農民)看得連牛馬都不如,根本就不加愛惜,而且把少數不太聽話的人視為眼中釘,隨時找借口進行懲治。1960年大量農民被餓死,有相當一部分是被社、隊幹部扣飯或毒打致死的。西藏的農奴領種政府或農奴主的土地,相當於中國過去的佃農,其自由度遠遠大於“人民公社”的社員,農奴主不會限製他們去趕集、走親戚或者去寺廟朝拜,更不會禁止他們外出討飯。沒有聽說西藏以前發生過大量農奴被餓死的情況。所以我認為毛澤東的“人民公社”是比西藏農奴製度還要殘酷和落後的現代農奴製度。
近、現代使用“奴隸”一詞主要是指失去自由、遭受壓迫的人。《國際歌》第一句就是:“起來!饑寒交迫的奴隸。” 這裏指的是資本主義社會的工人和農民,他們顯然比“人民公社”的農民自由得多。《國歌》第一句是:“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這裏指如果亡國了,中國人就失去了自由,成了日本鬼子的奴隸。全世界的人都把自由看成是除了吃飯之外最重要的事,許多人(不是所有人)把失去自由看成比死亡還要痛苦。有一首著名的詩寫道:“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這裏所說的自由是廣義的,不僅包括最基本、最重要的生存自由和人身自由,還包括更高層次的言論自由、信仰自由、民族自由和婚姻自由等等。而“人民公社”的農民連最基本、最重要的生存自由和人身自由都失去了,他們不僅不能自由地行動,而且經常麵臨饑餓、身體傷害甚至死亡的威脅,他們不是農奴又是什麽?
現在的大部分年輕人對“人民公社” 知之甚少或一無所知,所以我再介紹幾句。1955-1956年,共產黨把幾年前剛剛分給農民的土地又全部收回來,成立了“初級社”和“高級社”, 1958年毛澤東為了快速進入共產主義,又把小社並成大社,取消了鄉政府,成立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一個公社下麵有若幹個“生產大隊”, “生產大隊”下麵又有若幹個“生產小隊”。每天早晨,小隊長在村前吹哨子,全村的勞動力就象一群牛羊一樣跟著他下地幹活。幹一天的活給每個人記一定的工分(10分、8分、7分不等)。等到收完麥子或稻子,生產隊根據每家掙的工分發給一定的糧食。在這種集體經濟製度下,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不高,都在應付差事,所以生產效率很低,全村每年所收的糧食比集體化以前少很多。除去交給國家的公糧以外,隻有剩下很少的糧食分給農民,根本不夠吃。許多地方的農民每年春節過後(有的更早)就隻好到外地去要飯。在1958-1961年,毛澤東還堅持在全國農村推行“大食堂”,強迫農民全部到食堂吃飯,不許在家做飯(不但不發給糧食,而且連農民家裏的鍋都給砸了)。政府把生產隊的糧食全部掠走,而後再“返銷”一點點到食堂。由於大、小隊幹部多吃多占,對農民任意扣飯,農民能吃到嘴的糧食少之又少,有時完全沒有,所以造成全國農民大量被餓死。在這幾年當中,政府還剝奪了農民外出討飯的權利(有相關的中央文件),把許多農民困死在家中。在大饑荒慘劇發生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毛澤東才很不情願地同意解散大食堂並取消禁止農民討飯的罪惡規定。
從大饑荒之後到人民公社解散的近20年中,雖然沒有再大量餓死人,但農民的生活一直極為困苦,極為不自由。他們被緊緊地捆在家鄉的土地上,吃不飽,穿不暖,房屋破漏,家徒四壁,過著牛馬不如的生活。除了春荒時期允許農民外出討飯之外,在其它時間如果沒有隊長的批準不得擅自離村去趕集、走親戚,更不用說進城找工作了,否則要受到嚴厲懲罰。
1978年7月底我回安徽老家探望親友,聽說了幾件剛發生不久的事情。有一位親戚原來在一個城市工作過,1962年被下放回鄉,他想去原單位問問能否給點補助。向生產隊長請假,隊長不準,他一賭氣還是去了,兩天以後回來遭到隊長痛罵。又過兩天生產隊分玉米棒子,而他們全家的口糧就因為這件事被全部扣光,一點不發。當時正值夏荒,麥收時分的麥子已經吃完,就等著這些玉米棒子下鍋。沒辦法,那段時間全家8口人隻好吃門前種的南瓜、豆角等維生。你說這樣的隊長還有人性嗎?我的一位十分老實的堂哥在端午節上街排隊買肉(從過年至今就沒吃過肉),被大隊的“民兵小分隊”認為插隊了,拉出來暴打一頓,然後又被拖到大隊部關了兩天,打成了重傷。當時全國都時興“辦學習班”(根據毛澤東的指示“辦學習班是個好辦法,…” ),實際上是變相的拘留所,關押所謂犯錯誤的人,我們老家那個公社當然也有,關押的理由五花八門,其中有幾個人是因為自家擅自殺了豬。那時候農民家養的豬不允許自己殺,必須賣給國家的食品公司。……當時雖然毛澤東歸天已經將近兩年,但農村尚未分田到戶,“人民公社”還在進行最後的瘋狂。大家看看,這樣的“人民公社”製度能比西藏的農奴製好嗎?
那次回鄉之後又過了一年多,鄧小平批準小崗村的分田到戶經驗在全國推廣,隨後,罪行累累的“人民公社”製度被廢除。聽到這個消息,我的第一個感覺就是中國農民解放了,自由了。因為農民各家種各家的地,社隊幹部再也沒有理由強迫農民幹這幹那了,再也不能克扣農民的口糧了,再也不會出現餓死人的慘劇了。我那時給同學寫信時很興奮地說:“中國農民從吃不飽飯的農奴變成了能吃飽飯的自由人,曆史會給鄧小平記上一大功。”
然而,“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人民公社”被廢除已經三十多年了,鄧小平去世還不到20年,可是中國農村的形勢正在發生驚天逆轉。由於這些年沒有對毛澤東的錯誤政策、路線進行清算,所以許多中國人(從上層到下層)並不知道“人民公社”製度和農業集體化政策究竟錯在哪裏,許多人(特別是政府官員)又在為農業集體化大唱讚歌。不僅是說說,而且中央已經開始行動了。前不久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張紅宇接受記者專訪時說:“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在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近年來農民合作社發展迅猛,處於高速增長的階段。今年前7個月平均每天新增約1000家,目前已達121萬家,入社農戶8985萬戶,占全國農戶總數的34.6%” (見《農民日報》)。嗚呼!中國的農村政策正在快速返回毛澤東時代,人們已經依稀聽到了大躍進的喧囂聲。我們不得不再次為災難深重的中國農民的命運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