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問:那又怎麽樣呢?那就能在事實之法理角度上,改變得了事情之本質嗎?所以,你根本不敢回答我之前那些反問。而是繼續自顧自地

強調彭德懷那一麵之詞!那不恰恰說明了你這類人之政治上為了否毛否文革之客觀正確性,不得不拿出政治雙重標準來說話嗎?而當年廬山會議的民意背項之本身,不就已經事實上打了你這類人的臉了嘛!假設彭德懷的那封信是你或他本人後來狡辯之所謂“私信”的話,卻為何不專門注明:僅供私人閱讀或參考,請不要公開之類的特別注明呀?嗬嗬嗬,整封信的內涵,從頭到尾都是公事。而且,還是他跟周小舟他們之前議論了之後在提筆所寫的信。怎麽就不是公函了呀?難道私信就可以對毛搞拉幫結派之拉攏嗎?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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