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話題,所涉及的根本問題是:“文革”之發動,其發動者,以及其官方針對性“文革”之具體規範中,有否涉嫌違法違規!對嗎?因此,在專門涉及這一中心話題的時候,我們就不重溫其“文革”的具體決策過程是否涉嫌違法違規。其相關政策的條款是否涉及違法違規!對嗎?而非東拉西扯地轉移到社會上那些明明就是違法犯罪的人和事!而所謂“明明就是違法犯罪的人和事”,其具體針對性所指,當然就是那些完全違反“文革”之發動和進行所必須具體遵守的那些法律政策了!假設你違法違規、背叛政策去為非作歹,倒行逆施的話,難道你能有站得住腳的理由,反過來倒打一耙地怪罪政策本身,以及政策的製定機關嗎?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