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發展要進步,用法治來管理貪汙及各婁犯罪,不是靠武警的棍棒和催淚瓦斯,更不能用健康碼泛紅,大數據管控,

所有跟帖: 

我得再次提醒你這麽個曆史:你所謂的“用法治來管理貪汙及各婁犯罪,不是靠武警的棍棒和催淚瓦斯”,那是在毛時代!而非鄧時代!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5:33:31

我指的是社會主義,包刮毛式(關夾邊溝等)鄧式(紅軍的兒子先富起來,等),習式(大搞個人崇拜,等)省略二萬字。 -老商- 給 老商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5:57:06

“社會主義”製度之本身,就是國家憲法所明確規範定下來的!因此,毛作為第一把手,捍衛憲法所規定的製度,完全合法合規!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7:15:35

毛時代有法治嗎?十足人治,毛的一句話就是法律, -老商- 給 老商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5:59:37

請你具體告訴我:毛時代怎麽沒有法治啦?難道社會發生違法犯罪的現象,就等於“沒有法製”啦?那不全世界都“沒有法製”了嘛!嗬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7:01:31

如果毛所說的任何話,有著憲法中所明確規範的依據的話,那就該是法律,也沒錯!否則,不就縱容你這類人胡作非為了嘛!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7:14:01

你所謂“毛的一句話就是法律” 的說道,就是典型抽象性偷換概念之似是而非!毛的話是否“法律”的前提是:是否有著法理依據!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7:32:28

你文不對題之所謂“更不能用健康碼泛紅,大數據管控”的說道,那是具體的統治軟實力管理手段之對錯與否的問題。跟主題內容無關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5:35:20

由你主題引伸開來的。 -老商- 給 老商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6:09:41

我根本沒有首先提及你所謂的“健康碼”、“大數據”之類的話題!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7:11:57

法治包括了警察力量, 加拿大也是用警察來維持社會秩序、打擊犯罪的。 -清源白水- 給 清源白水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5:56:29

不等於野蠻執法。 -老商- 給 老商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6:35:39

請你注意:你所謂的“野蠻執法”根本不屬於毛澤東思想!也根本不屬於“文革”政策所規範!可見:你是典型文盲類不懂裝懂! -東田楓葉- 給 東田楓葉 發送悄悄話 東田楓葉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7:16:44

你可能覺得國內警察使用棍棒是野蠻執法, 我可是覺得美加警察未經審判隨意對民眾用槍才是野蠻執法, 被槍擊斃的瞬間清零。 -清源白水- 給 清源白水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1/2022 postreply 17:42:0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