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資本家呀!不但沒有動,還請資本家上座呢!因為那時國家經濟一塌糊塗,共產黨又沒有能力辦工業,當然要借助資本家之力。後來,站穩了腳了,就一步一步朝資本家開刀了:先三反五反、後抗美援朝,再公私合營,最後文化大革命。這就是共產黨的本質:要用你的時候甜言蜜語,用完了就對你呲牙咧嘴了。香港人在這二十年不又上了一次同樣的當嗎?他們為什麽不在97年就逃?有的人八十年代的確逃過,但九七後又上當受騙回去了!跟上海的資本家在49年上的當一摸一樣。
你說的法官檢察官的情況完全不是這樣。法官和檢察官也跟資本家一樣先利用後鎮壓的。法官是為法律辦事的。法律可以改變,法官可以為改變了的法律辦事。共產黨要是有“七法全書”,法官就按“七法全書”辦案,有什麽困難呢?西方國家法律也沒年在變,法官當然隨時改動辦案原則,按照的是新的法律。這就是正常人的想法。事實也正是這樣 —— 這是指49年後開頭幾年,因為共產沒有自己的法官,無法解決國民政府留下的上萬件案子,包括漢奸案。所以,我父親50年就去北京“新法學研究院”學習新的“法律”了。回上海成了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就是法官),比國民政府時期地位高多了。那批舊法官按共產黨的新“法律”辦完了留下的上萬件案子,就沒有利用價值了。再說,那時共產黨也有了自己的司法人員,就開始來鎮壓你了!與對資本家的方式沒有絲毫區別。我不清楚你的年齡和經曆,很可能沒有親身經曆過這個時期,不知道共產黨的可怕和惡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