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第9兵團進入長津湖地區,12月24日,長津湖戰役結束。
1950年11月7日,毛澤東起草了一封給斯大林的電報, 言明中國同意出兵朝鮮, 並開列了作戰所需的武器彈藥的清單:
“由於人民解放軍陸軍的武器裝備主要是從敵人手裏繳獲來的戰利品, 因此造成步兵武器口徑種類繁多的情況 。這一狀況給彈藥生產, 特別是步 — 31 —槍和機槍子彈生產帶來很大困難, 此外我們的工廠目前所能提供的這種子彈為數甚少 。誌願軍部隊直接參加朝鮮軍事行動的有 12 個軍, 計 36 個師, 但僅有 6 個步槍和機槍彈藥基數 。今後, 隨著軍事行動 的發展, 我們在保障軍隊彈藥方麵勢必出現很大困難 。如果軍工生產方麵不出現變化, 那麽, 改換裝備 工作可能要到 1951 年下半年方能開始 。為克服目前困難, 我請求您研究一下關於在1951 年 1 月和 2 月 這一時期給36 個師供應步兵武器裝備的問題。”
毛澤東提出的具體要求是:
蘇式步槍 14 萬支, 步槍子彈 5800 萬發; 蘇式自動槍 26000 支, 自動槍子彈 8000 萬發; 蘇式輕機槍 7000 挺, 輕機槍子彈 3700 萬發; 蘇式重機槍 2000 挺, 重機槍子彈 2000 萬發; 飛行員用手槍 1000 支, 飛行員用手槍子彈 10 萬發 ; 梯恩梯炸藥 1000 噸。
11月9日,斯大林回電毛澤東說,1951年1月至2月可將這些裝備如數運到中國。第二批入朝的部隊即誌願軍第19兵團和第3兵團就此便能換裝蘇式裝備,並在第五次戰役中參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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