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結束前:
縣局,市局,省部局分別是科級,處級和廳級。
處級則隻有一個級別,即副廳之下正科之上的正處副處級。
至於市地級下屬局裏麵設處,那是偽處,或為副處級,或為正科級。
50年代有12個直轄市,包括大連,沈陽,鞍山,本溪,那個市局是廳級,局屬處是處級。
直轄市撤銷改為省轄市後,市局為處級,市局下屬為科級,盡管有時名稱為處。
改開以後,設立了15個副省級城市,級別規定如下:
市五大班子一把手為副省級,副職為正廳級。
市局為正廳級,副局和下屬區五大班子一把手為副廳。
市局所屬處室為正處,副處為副處級,區五大班子副職為正處級。
市局裏有的處有下屬機構的為正科級。
工廠公司企業評級驗收升級的,一級企業正職為正廳級,副職為副廳級,所屬處室相通於省部處級;
二級企業正職為副廳級,副職為正處級,所屬處室正職為副處級,副職為正科級。
工廠公司企業評級在六四三角債後停止評級升格。
國家大型骨幹特級企業為副部級,像鞍鋼,一汽,二汽,燕山石化公司,大慶油田等
國家大型骨幹一類企業正廳級,像大連造船廠,瓦房店軸承廠,大鋼,大化,石油七廠
國家大型骨幹一類企業副廳級,像大連起重機廠等
國家大型骨幹二類企業正處級
另外,50年代初中央司長是部級,後來司長改為廳級,是部下屬部門,比如計劃司,科技司,規劃司,勞資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