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武器清單上分別有:火炮11種,包括大口徑加農榴彈炮、100毫米以上口徑的大口徑榴彈炮,85毫米口徑的加農炮,76毫米口徑的山炮,57毫米口徑的戰防炮以及高射炮、高射機槍、火箭炮、大口徑高射機槍等重武器,這些重武器的需求一共為2114門。
與此同時,清單上還提出了購買包括牽引車、修理車、運輸車、救護車、起重機車、摩托車等10種3301輛各類汽車。當然,觀測儀器、通信儀器、彈藥等各類誌願軍各類輔助裝備也包含在內。當時,周總理提出的要求是,這批緊急軍火需要三個月內交貨。
而第2批軍火對於交貨時間稍稍延遲,時間為5個月內交貨。第2批清單上的軍火主要有:10類火炮2064門,9種汽車3286輛,同時,還有其他各類武器彈藥和裝備輜重。
蘇援中最著名的武器喀秋莎火箭炮
這份清單是1950年10月周總理向蘇聯政府提出的,因此,即便按照這份緊急采購清單上最早的交付時間,誌願軍也得等到1951年1月之後才能獲得這批武器。”
引自: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R40E7NR0523WU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