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邏輯思路的話,就是:哪怕是製假販假“地溝油”之坑蒙拐騙性草菅人命,卻也總比不幹好。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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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邏輯非常可笑。地溝油坑蒙拐騙vs不幹隻是你杜撰的,法庭vs任意無限期監禁--這才是發生過的事實。你不要自取其辱了。
-世事滄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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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5/2021 postreply
16: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