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民用持槍,一般在居住地縣法院申請而警察行政上屬於縣省府的。不是警察去政府調查,而是縣府法院作檔案清查核對而已,沒有保人一說。

本帖於 2021-02-09 12:48:21 時間, 由普通用戶 多哥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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