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民用持槍,一般在居住地縣法院申請而警察行政上屬於縣省府的。不是警察去政府調查,而是縣府法院作檔案清查核對而已,沒有保人一說。

來源: 2021-02-09 12:36:5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