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一件“場社關係”的大事

也是黃泛區農場四分場的事。

為什麽黃泛區農場和附近農村的關係有別於其他單位呢?因為五十年代的農場是副局級單位正局級班子,書記是九級(還是十級)幹部, 同時兼任著省監委委員和行署專員, 附近那幾個縣的縣太爺, 都是他的老下級, 所以在他麵前不敢尿得高。

話說七十年代中期夏秋之際, 正值蘋果收獲季節, 四分場一如既往地派人看守果園以及果品集中地,一個二不嘰嘰的半大小子,正因為“二”而被派去值夜班, 那時的農場, 有些人喜歡去漫地裏打革野兔子啥的, 所以就會有一把鳥銃,那種填火藥及鐵砂子的, 這個十七歲的小兔崽子神氣十足的扛著鳥銃上任了。

一天半夜, 一個臨近莊子的壯小夥, 悄悄地跑到堆放蘋果簍子的地方, 這比較省勁, 免得自己還得去摘, 這貨扛起一簍五十斤的蘋果就走, 那半大孩子警衛看見了,喊一聲“站住! 放下蘋果“!

那天大概正十四五, 月光下看人很清楚, 小夥一回頭, 一小屁孩,理也不理隻管繼續走。

小屁孩雖小但也是二毬年齡的十七八,氣盛著呢, 心想”馬拉隔壁,你裝JB熊“,拿起鳥銃對準那二十多的小夥, 喊道”日ni jie(河南的省罵), 叫你放下, 要不俺開槍了“!!

壯小夥再一回頭,”扯我的蛋, 你個欺孫家孩兒,你要是不開槍, 你就是俺和你媽做出來的孩“!一邊回頭扛著蘋果繼續走。

這一下把那孩子的二杆子勁撩起來了, ”我*****祖奶奶“, 一扣扳機, 一銃打過去,一把鐵砂子打得那小夥子立馬挺地下不動了。

小屁孩嚇著了,趕緊回家告訴爹媽,娘老子緊張起來了, 也不知打死人了沒有啊, 一方麵報告領導, 一麵叫這孩子馬上騎自行車跑, 先到嫁到外縣縣城的姐姐家去躲起來。

分場領導得知, 大事不好, 報告場部和附近那個鎮的派出所, 另外通知分場的各個負點責任的幹部趕緊先把家屬轉移到別處, 沒處去的統一安排的場部的招待所按時住著,等場部保衛科會同扶溝縣公安局(該分場離場部一百多裏, 離扶溝縣城隻有幾十裏),勘察完後, 主要領導也跑了, 隻留幾個顯得老弱病殘的幹部留守。

為什麽這樣安排呢? 

隻要死了人,農民一定是不依不饒地打上門來, 一來就是整個莊子的男人,農民一般不會找普通沒有用的職工算賬, 一看就沒鳥用的老弱病殘幹部, 找了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結果是來了百兒八十人,第一件事就是把夥房門砸開, 起火蒸饃, 而後把辦公室砸得稀趴爛,一幫人天天白麵饃吃著, 廚房外麵那個叫做餐廳或開會的會場住著,也找不到一個能負責的人。

書記和主任呢, 跑場部醫院的傳染病房蹲著,天天有人來一起商量對策。

場部領導也是老*****, 不會和扶溝縣委直接聯係, 知道扶溝縣委一定是幫自己的農民, 就一方麵通過省裏的主管部門省農林廳, 另一方麵和地委直接聯係, 特別是要打通地區公安處的關節,打出的旗號依舊是”這是在保衛國家財產的過程中,年幼無知的警衛個人過當行為“。

雙方的立場很明顯了, 一方肯定自己是在保衛國家財產, 另一方咬住”打死人“了。

最後地區公安處責成扶溝縣公安局,”對待盜竊國家財產的行為, 必須立場堅定旗幟鮮明“,立即派人去把占領了分場部的農民強行勸阻回家,至於打死人的後續問題, 農場應酌情予以經濟賠償。

該分場的幾個主要領導, 調離那個分場,那個小屁孩全家, 也被調到離那個分場上百裏的其他分場, 為的是怕事後報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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