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因工出差,第一次到台灣,從此開始了我的台灣戀情。回來後寫了一篇很長的遊記,翻出來再看,和現在的情況有很大的不同。作為曆史回憶,刪減分享如下。
(四)
在應接不暇的應酬中,最精彩的一個節目要算跟小王的曆險記。小王從前是馬大學生,有過幾麵之交,後來竟成了台灣同事,來台灣答應帶我去玩。當然先又是一頓吃,吃罷天色已黑,小王開著車,一路上巨型霓虹燈把街道照得跟白天一樣,真是有紙醉金迷的感覺。他把車停在一家“理發廳”旁邊,對我說:“去做個按摩吧,不過這裏的規矩是隻請吃飯,不請女人”。我愣了半天沒說出話來。小王看出了我的窘態,馬上誠懇地安慰道:“要玩就好好玩嘛,不過要是你有什麽宗教或道德觀念,覺得不合適,可以改一下。”
不就是按摩嗎?按摩一下不能算犯法吧?這理發廳原來隻是個騙人的門臉,順著昏暗的樓梯上樓,空氣中彌漫著玫瑰香味。樓上的布局像個旅館,走道兩邊是房間。有幾個房間的門開著,可以看見,裏麵有一張按摩床,牆上掛著一台電視。從走道盡頭傳出靡靡之音。老板娘笑眯眯地上前迎接,好像還認識小王。她指著兩個房間,請我和小王分別進去,說按摩小姐馬上就來。小王最後叮囑,不用擔心,小姐會很主動。
我呆呆地站在樓道裏,好像是站在懸崖邊,身後是少先隊和雷鋒叔叔,眼前是美女色情的誘惑。自古英雄愛美女,逢場作戲,今朝有酒今朝醉,有什麽了不起的,男子漢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我生待明日,萬事成蹉跎…正在做思想鬥爭,小姐來了,見我還站在門口,就上手拉我。這一拉不要緊,我抽身往樓下跑,很失態。
據一項民意調查,75%的台北職業婦女為了念書或生存都多多少少從事過性工作。她們對此並不覺得丟人,反而認為隻要能獨立,“這種事”也算不了什麽,社會似乎也給她們一定的肯定。政府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紅燈區和“按摩院”半合法性地存在,難怪男人也樂於捧場。盡管台灣社會非常開放,我對上麵那個統計數字的準確性表示極大的懷疑。
在這些年輕的台灣同事當中,還有一位女同事小韓給我的印象特別深。她主動打電話邀請我出去吃飯,帶我去高雅的酒吧喝酒,聽台灣流行音樂。我們還去了一次迪斯科舞廳,那震耳欲聾的音樂,虛無縹緲的煙霧、閃爍迷離的燈光、瘋狂跳舞的年輕人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舞廳經曆。她還帶我去台北最大的書店,向我介紹台灣著名作家及他們的作品。她喝起酒來一杯又一杯,抽起煙來一支又一支,說話落落大方,跳舞放蕩不羈。隻有在逛紅燈區時才露出女性的膽卻與羞澀,在眾多同事麵前毫無顧忌地緊緊抓住我的胳膊。她心懷坦蕩,絕無惻隱,每次約我出去第二天總是向同事們炫耀。為了感謝她的熱情,我也請她在圓山飯店吃了一頓飯。
雖然她已經有台灣大學的學位,工作穩定,她還是想去美國念書。她一個人住在一個老太太家裏,工作掙錢,準備自費留學。她絕非中國傳統女性的代表,我不知道她能否代表現代台灣的年輕女性。不過我能在短短兩個星期裏如此深入了解台灣,也多虧了她的熱情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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