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書生政治幼稚病:一廂情願!你以為你所謂“心誠則靈”,就不鬥啦?哪個集體中的人,不說自己是“心誠則靈”而言來的呀?且不說政黨政治之必然為搶占說話主導權、實現自己的另一番與別人不一樣、或者說看法角度不一樣的目標,而“一家人內鬥”。即便在任何國家的一個單位裏、一個公司裏,不也一樣“內鬥”嘛!那些企業高層的“董事局”裏,不也常會因個人覺得發展方向或重點不一樣,也發生“內鬥”,而最後不得不分離嗎?那些移民海外謀生的華人,即便在洋人公司裏“打工”者,有幾個沒有這類感覺呀?無非其管理製度上,法規十分針對性而細化而顯得更為基本統一標準而不允許任何悖論亂來罷了。這就是所謂的“專製”,且法理專製!這跟毛澤東時代之嚴格嚴厲,有什麽區別呀?而且,毛澤東也跟西方一樣,以法理規範下之大鳴大放大字報提意見的形式,等同於歐美之民主言論自由!在法理規範、細化管理下,放手讓下麵的人民依法依規言論自由。而非違背法理道德、違背人性人權的所謂“不爭論”!!這才是鄧“特色”之貨真價實的獨裁霸道!
而毛澤東那民主言論自由式的文革,不正恰恰是西方式民主言論自由的典型和充分體現嘛!當今特朗普治下的美國,不也如此嗎?而其社會上被違法犯罪分子之利用於打砸搶的事實,同時,也受到司法部門的嚴厲管束、製裁、法辦等事實,不也完全類似毛文革之初期曾有過的、卻倍受當今公知們隻抓一點、不及其餘所詬病之所在嗎?完全一摸一樣!沒啥區別。然而,卻為何歐美這麽做,則被歌功頌德為“民主言論自由”。而毛澤東也同樣這麽做,到被雙重標準為所謂“獨裁專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