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養鴨子,我知道在四川一家農戶是不可能養那麽多的,每家每戶3、5隻雞很正常。豬的話,我看見家裏養3頭的5頭的2頭的,不養的,都有。那時每家每戶都有自留地,每周一次趕場,可以賣菜賣雞鴨蛋賣豬肉等。如果是城鄉結合部,就天天可以上街賣東西,隻要不過分,沒人管。
投機倒把這種,70年代及以前,我記得隔一段時間都有投機倒把犯人被抓。但這種事情在浙江好像又沒那麽嚴重,我媽60年代就是把寧波的服裝運到杭州去倒賣,我都好奇為什麽沒事。我媽家鄉鄰裏還有所謂的“標會”,大家出錢放在一起,有困難的人或做生意需要周轉的人可以借。這在當時共產黨領導大環境下,是違法的,但民風一貫如此。這在四川也是不可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