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總是有人說,沒有鄧小平,我們這一代出不了國。事實不是這樣的。以前有出國,但太多數是蘇聯和東歐。西方封鎖中國,到西方留學基本較少,也有少量但政審嚴格。我姑原被她的學校批準出國留蘇,但教育部政審沒通過。楊福家去了丹麥玻爾研究所。自從尼老鬆訪問毛大爺後,中國就開始容許私費留學歐美,我知道的司馬非馬先生和他太太就是在老尼訪中後的第二年批準的自費留美。司馬和他太太當時不認識,都是平民,在香港簽證時認識的。他倆都沒有當官的家人。隻是他們知道了這個政策。國家當時出於負責,當初要求有親屬在外經濟擔保。那時大陸沒美領館,他倆是去香港拿到簽證。倒是一九八五年左右,官二代們出國的差不多了。老鄧出台政策必須有親戚在外才批準自費留學,否則本科畢業三年,研究生畢業五年後才能自費申請留學(批不批還不一定)。於是鄧太子的康華便有了一條發橫財的道。隻要你去他的公司掛個名,上交給他的公司現金五千元(相當研究生碩士畢業國家定的五年工資)康華便出具蓋有康華大印的介紹信,證明你是僑胞,有親屬在外。你便可拿著介紹信去公安局辦護照 ,聯係出國自費留學。
忘了另一個事,我同班同學,一個是七八年內定,七九年公費出國,那是在老鄧實際掌權前,老華的政策。一個是七九年就好象在準備自費,但個人原因決定等到八二年本科畢業才走。都和老鄧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