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少奇從登上高位到下台逾20年,林彪隻有5年就走完這條路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見 【清】孔尚任
《桃花扇》:
【離亭宴帶歇指煞】
俺曾見,金陵玉樹鶯聲曉,秦淮水榭花開早,誰知道容易冰消!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過風流覺,把五十年興亡看飽。那烏衣巷,不姓王;莫愁湖,鬼夜哭;鳳凰台,棲梟鳥! 殘山夢最真,舊境丟難掉。不信這輿圖換稿,謅一套‘哀江南’,放悲聲唱到老。
死去的林彪被罕見地稱為“林賊”,那是因為他“折戟沉沙”後,“571工程紀要”以及“9.8手令”問世。本來,“9.13”之前,“隻要他認錯,還是可以當政治局委員”。
1971年9月13日淩晨,林彪的座機升空後,那架編號256的三叉戟飛機要往哪裏飛。牽動毛澤東、周恩來和其他領導人的心。
吳法憲從西郊機場打電話找汪東興,說林彪的專機已經起飛30多分鍾了,飛機在向北飛行,即將從張家口一帶飛出河北,進入內蒙古。吳法憲請示,要不要派殲擊機攔截,汪東興馬上說:“我立即去請示毛主席,你不要離開。”
汪東興馬上跑步報告毛澤東和周恩來。從林彪飛行的方向看,好像是指向外蒙古和蘇聯,這是要出逃的跡象。毛澤東聽了報告以後說:
“林彪還是我們黨中央的副主席呀。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要阻攔,由他去吧。”
周恩來同意毛澤東的意見,當時林彪還是國家第二號人物,起飛後不知道他要飛到哪裏去,做什麽事。如果攔截專機,或把他打下來,事後怎麽向全國人民解釋交代呢?
那個載入曆史的“九·一三”淩晨,周總理麵臨著十分棘手的問題。 把林彪放跑了,不管林彪跑到哪裏,對國家、對黨中央,特別是對毛主席的都是極大的損害。但是如果硬攔下來,林彪是還沒有倒台的黨中央副主席,是還沒有否定的接班人,如果林彪怪罪下來:你周恩來有什麽權力限製我的行動自由,總理又怎麽解釋?真是左右為難!
1971年10月,周恩來陪同埃塞俄比亞的海爾·塞拉西皇帝到廣州參觀交易會,送別外賓離境後,應邀給廣州部隊作報告,說了林彪叛逃的一些內情。會上,有人遞條子問是否是周恩來命令部隊用導彈把林彪座機打下來的。
周恩來看完條子,非常嚴肅、鄭重地說了下麵一席話:
“我再說一遍,林彪的座機不是我命令打下來的,確實是迫降時自我爆炸,自取滅亡。大家可以想一想,林彪是黨中央副主席,我僅僅是個常委。在軍隊他是副統帥,而我在軍隊沒掛職,我能命令部隊把黨中央副主席、軍隊副統帥打下來嗎?他是'九大'寫進黨章的接班人啊!如果我命令部隊把他打下來,我怎麽向全黨、全軍、全國人民交代啊!”
“當然了,林彪座機外逃時,我是及時向主席報告了的。這是一個共產黨員起碼的組織紀律性嘛!但主席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他要走,就由他走吧。主席尚能寬容林彪,我周恩來為什麽要阻止他呢?主席南巡時也說過,林彪還是要保的。如果他承認錯誤,還可以給他個政治局委員。主席對林彪寬容大量,我為什麽要置林彪於死地呢?”
“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林彪一死,並沒有“了之”。“文革”花了五年,也就是一半時間,清理林彪死黨和上了賊船的人。先是“批陳整風”,接著是“批林整風”和“批林批孔”。
1971年九一三事件發生後即展開抓捕,9月14日256號專機所屬單位空34師黨委書記兼空軍副參謀長胡萍被抓,緊接著是直接關係人空軍副參謀長王飛、南京軍區空軍副司令周建平、廣州軍區空軍參謀長顧同舟、空4軍政委王維國、空5軍政委陳勵耘等被隔離審查。
1971年9月18日,57號文件首次將林彪定性為“叛黨叛國”、“資產階級個人野心家、陰謀家”,9月24日政治局委員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被監禁。10月3日成立中央專案組,全麵審查林陳(伯達)反黨集團(1972年6月始改稱“林彪反黨集團”)。
十大前公布林彪集團的罪證材料,分為1971年12月11日、1972年1月10日、6月26日三批,“除地、富、反、壞、右和反動資本家外,均可閱讀”。 1971年11月14日印發的《571工程紀要》, 1972年5月批林整風匯報會議公布的毛澤東致江青信。
清查以“批林整風”名義進行,在權力機關清理“林彪死黨”及追隨者、整頓領導班子,清理整頓結果多以中央文件形式點名。到1973年十大開幕前夕,最後一個被清理的大員是濟南軍區第二政委袁升平:8月8日袁升平在北京出席會議時被監禁,隨即宣布撤職。
1969年產生的九屆中央委員170人,至十大時10人去世(不含林彪、葉群),還有36人未任十屆中央委員,這36人中非涉林案9人:山東、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四省區革委會主任王效禹、劉格平、滕海清、潘複生以及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劉結挺、群眾組織首領馬福全、王白旦已因另案被處理;群眾組織首領申茂功、楊富珍十大時降為候補中委。
除此以外的27人未任十屆中委、均涉林案,其中陳伯達在1970年廬山會議後下台,北京市委書記李雪峰、北京軍區司令鄭維山在1971年初華北會議期間被撤職,林彪、葉群死於九一三事件,其餘22人是:
王秉璋,國防科委第一副主任(主任、政委、副政委均缺位)、黨委書記;
王輝球,空軍政委;
王新亭,副總長,1972年10月調任軍事科學院政委;
龍書金,新疆軍區司令、新疆區黨委第一書記;
鄺任農,空軍副司令、民航總局局長;
劉豐,武漢軍區政委;
李作鵬,副總長、海軍第一政委;
吳法憲,副總長、空軍司令;
吳瑞林,海軍常務副司令;
張天雲,總後副部長;
邱創成,總後副部長;
邱會作,副總長、總後部長;
邱國光,廣州軍區副司令;
周赤萍,福州軍區政委;
南萍,第20軍政委、浙江省委第一書記;
袁升平,濟南軍區第二政委(第一政委缺位);
高維嵩,蘭州軍區副政委;
梁興初,成都軍區司令;
黃永勝,總參謀長;
曾國華,空軍副司令;
溫玉成,成都軍區第一副司令;
程世清,福州軍區副政委兼江西省軍區第一政委、省委第一書記。
九屆候補中委109人,28人未進入十屆中央,其中非涉林案8人:李再含(昆明軍區副政委兼貴州省軍區第一政委、省革委會主任)、張日清(北京軍區副政委兼山西省軍區第二政委、省革委會副主任)、張西挺(四川省革委會副主任)、聶元梓(群眾組織首領)、陳敢峰(群眾組織首領)因另案被處理,以及李立(貴州省革委會副主任)、藍榮玉(福建省革委會副主任)、王恩茂(安徽省蕪湖地區革委會副主任、前新疆黨政軍一把手)。
除此以外的20名候補中委未進入十屆中央,均涉林案:
王新,武漢軍區副政委兼河南省軍區第二政委、省委書記;
王維國,空4軍政委;
方銘,空15軍軍長、武漢市委第一書記;
韋祖珍,廣州軍區政委兼廣西軍區第二政委、廣西區委第二書記(第一書記不在位);
劉浩天,東海艦隊司令;
陳仁麒,成都軍區第二政委;
陳華堂,福州軍區空軍司令、三機部軍管會主任;
陳勵耘,空5軍政委、浙江省革委會第一副主任;
李書茂,蘭州軍區副司令;
吳純仁,廣州軍區副司令;
張秀川,軍政大學政委;
楊煥民,蘭州軍區空軍司令;
羅元發,空軍副司令;
易耀彩,北海艦隊政委;
趙啟民,國防科委副主任;
黃誌勇,總政治部副主任;
閻仲川,副總參謀長;
曾雍雅,沈陽軍區副司令;
舒積成,海航4師副師長;
藍亦農,昆明軍區副政委兼貴州省軍區第一政委、省委第一書記。
上述27名中委、20名候補中委個別人可能甚少涉及林案,但沒有進入十屆中央即已表明嫌疑存在。
非九屆中委、候補中委的全軍大單位負責人、省市區主官嚴重涉林案者有:
中央辦公廳副主任王良恩(南京軍區政治部副主任調任);
公安部負責人、空8軍副軍長趙登程;
副總參謀長陳繼德;
總後副部長王希克、陳龐、伊文、張明遠、嚴俊、丁先國;
總後副政委戴金川;
國防科委副主任兼七機部軍管會主任韋統泰;
裝甲兵司令陳宏;
民航總局政委劉錦平(廣州軍區空軍政委調任);
北京軍區副司令汪易;
空軍參謀長梁璞;
南京軍區副司令兼浙江省軍區司令、省委書記熊應堂;
南京軍區空軍原政委江騰蛟;
廣州軍區副政委兼湖南省軍區第一政委、省委書記卜占亞;
廣州軍區空軍司令王璞;
濟南軍區空軍司令吳宗先;
成都軍區空指政委丁釗;
江西省軍區司令、省委書記楊棟梁。
九屆中委續任十屆中委者亦有被中央文件指稱“上賊船”或“犯嚴重錯誤”,如海軍司令蕭勁光、空軍五人領導小組長曹裏懷、海軍第二政委王宏坤、濟南軍區司令楊得誌、成都軍區第三政委謝家祥。蕭勁光1973年2月被解除海軍黨委第一書記,曹裏懷1973年5月降為空軍第5副司令,王宏坤、楊得誌、謝家祥均留任原職務。
屬於四野係統者31人,括號內為1949年初四野整編時職務:
張明遠(東北軍區後勤部副部長)、蕭勁光(12兵團司令)、黃誌勇(13兵團參謀長)、曾國華(13兵團參謀長)、邱國光(13兵團後勤部長)、黃永勝(14兵團副司令)、吳法憲(14兵團副政委)、邱創成(四野特種兵副政委)、梁興初(38軍軍長)、溫玉成(40軍軍長)、吳瑞林(42軍軍長)、邱會作(45軍政委)、曹裏懷(47軍軍長)、周赤萍(47軍政委)、陳仁麒(48軍政委)、袁升平(49軍政委)、李作鵬(43軍副軍長)、張天雲(45軍副軍長)、曾雍雅(46軍副軍長)、張秀川(123師政委)、吳純仁(127師師長)、劉錦平(127師政委)、龍書金(128師師長)、汪易(133師政委)、韋祖珍(135師政委)、江騰蛟(115師政治部主任)、程世清(132師政治部主任)、卜占亞(135師政治部主任)、閻仲川(四野總部1科科長)、王璞(四野總部警衛團長)、藍亦農(134師團政委)、韋統泰(135師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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