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圓券是中國在1948年8月至1949年間的法定貨幣,流通範圍為除臺灣省外的中華民國政府實際控製區域[1]:4439。1948年8月19日開始發行[1]
發行金圓券的目的是取代原本惡性通脹的法幣。法幣在1935年起由國民政府發行。抗戰期間,由於財政支出增加,法幣大量發行。到了戰後,國民政府為支付與共產黨作戰的巨額軍費,法幣的發行量更是變本加厲,由抗戰勝利時的5569億元快速上升至1948年8月的604萬億元,三年間增加超過一千倍。
1948年8月19日,中國國民黨召開中央政治會議,通過由翁文灝、王雲五提出的貨幣改革方案。。8月19日,蔣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發行金圓券,同時停止發行法幣;公佈「金圓券發行法」,主要內容為:
- 金圓券發行采用十足準備,其中必須有40%為黃金、白銀及外匯,其餘以有價證券及政府指定的國有事業資產充當。每元法定含金0.22217公分(公分即克),由中央銀行發行,發行總額定為20億元。
- 金圓券一元折合法幣300萬元[3]:159,東北流通券三十萬元,限期1948年12月20日以前收兌已發行的法幣及東北流通券,在此限期前法幣及東北流通券按照上列折合率流通行使,台灣省幣及新疆幣的處理辦法由行政院另定。過去所訂法幣及東北流通券的公私債權債務均按照上述兌換率的清償。
- 禁止私人持有黃金(純金1市兩合金圓券200圓[1]:4439)、白銀(純銀1市兩合金圓券3圓[1]:4439)、銀幣(每枚合金圓券2圓[1]:4439)、外匯(美鈔每元合金圓券4圓[1]:4439)。凡私人持有者,限於9月30日前收兌成金圓券,違者沒收。據此製定、頒布、實施了《人民所有金、銀和外幣處理辦法》。
- 限期登記管理本國人民(包括法人)存放國外的外匯資產,違者予以製裁。
- 全國物價及勞務價凍結在8月19日水平。
金圓券發行初期,在沒收法令威脅下,大部分的城市中產階級民眾皆服從政令,將積蓄之金銀外幣兌換成金圓券。1948年11月16日,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向蔣介石報告收兌成績:黃金166.3萬兩,白銀(即銀錠)893.7萬元,銀元2403.8萬元,美鈔4773.5萬元,港元8732.5萬元,合計折合1.9億美元。
金圓券並無現金準備,發行又毫無限製,結果使幣值猛跌,物價暴漲[1]:4439。金圓券的失敗實際上在最初就是注定的。因為法幣退出流通時發行總額為663兆元,以300萬元法幣合金圓券1元,法幣總發行量僅為2億元金圓券。而金圓券一開始就定為發行20億元,這相當於一下子製造了相當於最末期法幣十倍的通貨膨脹。
金圓券發行一個月後,至9月底已發行到12億元,至11月9日則增至19億元,接近初訂上限之數;11月底為33.94億元,12月為83.2億元,1949年1月為208.22億元,2月為506.44億元,3月為1960.6億元,4月為51612.4億元,5月為679458億元,6月底止累計發行額為1303046億元。
(至1948年12月底,金圓券發行量增至81億元。至1949年4月時增至5萬億元;至6月更增至130萬億元;比十個月前初發行時增加二十四萬倍。!!!)
中華民國 1949 !!!
黃金美鈔去哪兒了? 被帶走了.
數據來源:《聯合國世界經濟發展統計年鑒》
緬甸:
年份----------------50年----60年----70年----76年---79年
人口(百萬)--------18.77---22.35---27.03---30.83--32.91
國民總產值(億美元--7.93----13.67---21.55---34.68--51.6
50——76年增長4倍多。
50年人均國民總產值43美圓多。
菲律賓:
年份----------------50年----60年----70年----76年---80年
人口(百萬)--------20.28---27.38---36.85---43.75--48.4
國民總產值(億美元--34.95---48.04---69.99---178.3--354.9
50——76年增長5倍多。
50年人均國民總產值170多美圓。
中國49年國民總產值123億多美圓,人口5。4億多,人均23美圓。
這樣,中國當時人均國民總產值隻有緬甸的55%!!!菲律賓的14%!!!
實在太可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