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4月2日,沙頭公社思艾大隊嶺頭塘下廢瓦窯,一幫“四類分子”正被迫掩埋著一批血肉模糊的屍體,有的還在呻吟,有的正在蠕動。被打得半死的鍾樹英苦苦地哀求道:“興機,我們是叔伯兄弟,你饒了我吧, 你打死了我,我的子女誰來撫養。”鍾興機說:“我也是沒有法子呀。”鍾興機等在武裝民兵的監視下揮動鋤頭把他們一個個毆打致氣絕。有個叫鍾繼梅的女青年被打死後,民兵鍾慶華用木棍撩撥她的乳房和下陰,手段之殘忍凶暴,令人目不忍睹,這就是震驚全縣的思艾大屠殺。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2月下旬,沙頭公社抓促指揮部召開大隊支書和社直單位負責人會議, 傳達貫徹縣抓促指揮部召開的抓革命、促生產會議精神。會議由陳乃義(公社武裝部長)主持,黎以才(武裝幹事)傳達。黎傳達後陳乃義說:“思艾大隊的‘四類分子’,不服從管製,到處亂竄,雙尚大隊的富農分子林茂芝也是如此,他們正在蠢蠢欲動。根據縣抓促會議精神,為了開好三級幹部大會,必須揪出幾個批鬥對象,放到大會上批鬥。”當雙尚大隊支書林樹熙匯報林茂芝寫給上洞大隊譚德輔的信中有“舉目豺狼遍地”、“守株待兔”等詞句時,陳乃義連聲叫好,說這是一個最好的典型,要把林、譚拉到三級幹部會上一道批鬥,並吩咐林樹熙、鍾樞爵(上洞大隊支書)在會上作揭發批判發言。
三月間,沙頭公社召開大隊幹部、生產隊長、貧協等1500多人參加的三級幹部大會,會議由蘇英華(公社抓促副組長)、陳乃義主持。會議期間按計劃批鬥譚德輔與林茂芝,追問他們關於反革命詩詞的寓意,林茂芝作了解釋,……接著追問到反革命組織問題,有多少人參加。他兩人不承認有這事實,陳乃義下令將譚、林二人綁起來吊打,林茂芝被迫供認參加了“反共救國軍”組織,他是司令,在信都(賀縣一個公社)串連了十六七人,有十六七支新式歩槍,2挺輕機槍,在沙頭有幾十人參加,企圖攻打信都銀行,然後攻打沙頭、梨埠、梧州,再從梧州逃出香港,隨後又鬥爭譚德輔,陳乃義親自追問他有誰參加了反革命組織,誰去串連,譚不承認,陳乃義下令酷刑拷打,譚的腰骨被打傷,大姆指被夾破,苦不堪言,就胡亂供認參加了林茂芝的反革命組織,到過思艾大隊串連鍾沛煌、鍾興謙等人,準備在農曆3月3 日暴動,目的是“殺貧留中保地富”。陳乃義得到這口供,不加調查研究, 認定這是事實,必須乘勝追擊。會議最後一天,公社武裝部單獨召開了各大隊民兵營長會議,陳乃義對思艾大隊民兵營長孔繁惠說:“這次大會,通過鬥爭,譚德輔承認出你大隊的“四類分子”參加了反革命組織,還供認出什麽時候接槍,什麽時候暴動,經過三長四員討論,具體措施已訂了,繩已買好,先下手為強,你回去要組織好民兵,大鬥他們。”在大會總結會上,陳又布置各大隊要按照會議精神,聯係實際,狠抓階級鬥爭,把反革命組織深挖深揭,該批的批,該鬥的鬥,對階級敵人決不心慈手軟。
公社三級幹部大會殘酷批鬥、嚴刑迫供的作法,為大屠殺定下了調子。思艾大隊支書李桂超認為,本大隊有人參加反革命組織,他們在“3月3”便要行動。他決心要趕在這時間的前麵,對這些人實行專政。
公社三級幹部大會結束後,思艾大隊吹起了這樣一股風,說本大隊有反革命組織,他們企圖聯合西灣、賀縣大平以及廣州等地的同夥,蕩平沙頭, 搶奪糧倉,竄到信都,釋放信都勞改場的勞改犯,然後聯合起來,大動幹戈。李桂超更加快了步伐,迫不及待地召集孔慶登(大隊長)、孔繁惠(民兵營長)、潘永翰(大隊貧協主席、人籌委頭頭)、孔祥祿(大隊團支書)、鍾家清(民兵副營長)、潘文賢(大隊副支書)等人開會,研究如何落實公社三級幹部會議精神,如何抓人,如何開批鬥會。大家認為先排隊, 批鬥四類分子中排為三、四類的人及“行蹤可疑”的人,就這樣排出所謂有問題的共四五十人。考慮到大隊隻有三條槍,武器不足,分批抓人怕會打草驚蛇,一網全捕又怕力量不足,會出亂子。會議決定由李桂超與公社武裝部聯係借槍,並負責全麵工作,孔繁惠負責安排民兵抓人和維持會場秩序,鍾國進負責召開訓示會和協助管理民兵生活,孔祥祿負責審訊及喊口號,潘文賢負責經費開支。會後李桂超向公社陳乃義匯報並提出要槍,陳乃義寫了一張調令給李桂超去橫江大隊找關裕良(橫江大隊支書),下令調動公社武裝民兵連18人協助思艾大隊民兵抓人,孔繁惠和橫江大隊民兵營長關永美參與了這一行動,一天就抓了40多人。
3月25日,在大隊禮堂召開批鬥會,由潘永翰主持,李桂超講話。李講話後,鬥爭鍾慶謙、鍾沛煌,他倆否認有“3月3”暴動之事。接著鬥爭鍾繼德,用10根針刺進鍾的10個指頭,鍾疼痛難忍,胡供有“3月3”暴動,群眾聽了一窩蜂擁上去拳打腳踢,將鍾繼德等6人打致重傷,然後,拉去嶺頭塘瓦窯由民兵鍾益民等開槍打死。批鬥會結束後,全體大隊幹部及生產隊幹部(每隊1人)集中大隊樓上開會,策劃下一步的行動。李桂超首先發表意見,認為象今天這樣的批鬥會,鬥爭對象不承認有“3月3”暴動的事實,不能解決問題。大家七嘴八舌發表各人的意見:有的說管他承認也好不承認也好,照殺可也;有的對成批殺人有顧慮,說象這樣打死人行不行;有的提出說要不要向公社匯報。唯有李永深(生產隊貧協組長)的意見起到了一錘定音的作用,他說:“專政是群眾的專政,幹嗎打不得,你們怕死就把他分到生產隊去鬥,這些人如果不幹掉,你們大隊幹部的腦袋也難保。”與會者都同意李的意見,於是當晚就把這些監禁在大隊部的人全部分配到生產隊去鬥爭。
兩天後(即27日),批鬥會在嶺頭塘大禾地召開,由潘永翰主持,孔繁惠維持會場秩序,各生產隊向鬥爭對象大打出手,大禾地上刀光棍影,打聲殺聲嚎哭聲和痛楚的呻吟聲四起,令人目不忍睹。有個叫鍾維龍的被打昏在地上,蘇醒後裝死,在混亂中企圖逃跑,被孔繁惠指揮民兵譚秀華開槍打死。就連東邊生產隊一個年方18歲的跛子,花名叫“擺腳連”的鍾興加也難逃厄運,生產隊長林鳳桂叫鍾慶機把他背到鬥爭會上亂棍打死,這天共打死32人。
第三次鬥爭會於4月2日在人盛山召開,由潘永翰主持,李桂超講話。接著,把外逃被抓回來的鍾藝夫(民兵鍾興金從賀縣大平蛇山抓回)、鍾繼紅、鍾繼梅、鍾繼勝等9人用亂棍處死,還未斷氣的由孔繁惠指使民兵班長鍾興金叫“四類分子”補打死,統統扛到兩個瓦窯掩埋。
思艾大隊先後三次鬥爭會成批殺人,共打死47人,吊死1人;其中槍殺7 人,鋤死41人;男性42人,女性6人;受害戶32戶,其中被殺絕10戶,妻離子散14戶。殺人之多手段之殘忍,在蒼梧縣曆史上是罕見的,這是“文化大革命”帶來的嚴重惡果。1983年,廣西區黨委決定著手處理廣西“文化大革命”曆史問題,由縣“處遺”辦派出工作組,協同沙頭公社“處遺”辦領導小組進行調查處理,對死者進行平反昭雪,恢複名譽,對死難者遺屬發放兩費——埋葬費和撫恤費,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應得的黨紀、法紀處理。
判處:李桂超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孔繁惠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潘永翰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陳乃義有期徒刑8年,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給予:鍾國進(“文革”時大隊文書兼治保主任,後轉為公辦教師)開除公職處分。鍾興金(大隊武裝民兵班長)開除黨籍的處分。潘壽寬(大隊民兵)開除黨籍的處分。孔祥祿(大隊團支書)清除出黨的處分。鍾國賜(副大隊長兼會計)開除黨籍的處分。莫紹鳳(生產隊長)開除黨籍的處分。林鳳桂(農民)開除黨籍的處分。孔慶登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上述材料摘自蒼梧縣整黨辦“關於沙頭公社在‘文革’期間打死人問題及其主要責任人的調查報告”、“關於沙頭公社思艾大隊在“次革”期間打死人的調查及審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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