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悠悠--七十年代的情愛

往事悠悠--七十年代的情愛

上世紀七十年代初已是文革的晚期,母親下放到農村合作社的一個倉庫當會記。那地方緊挨著一個小火車站,除了用作從武漢購買日用商品中轉的倉庫,還有一個小買部,旅社和餐館, 在一小山坡上,組成一個十來個人的單位。周圍是零散的農戶,不遠處還有一糧食倉庫,後來還在小站對麵的河邊成立了一個挖河沙的廠子。這些都是因為火車運輸方便。

那時我剛十來歲,青春期初始,看到周圍成年人的事,記憶猶新。昨天看到網上有人評憶張愛玲,說她很小的年紀,還沒有談過戀愛,卻在小說裏把男女之情說得如此透徹,似乎難以理解。其實這是人的天性,耳聞目睹,孩子知道的遠比想像中的要多。尤其是那年代表麵上是禁欲,可私底下更開放。上初中的時候,有一農村同學,也就十一,二歲,說起男女之事,滔滔不絕,讓人瞠目結舌。他那時已開始下地做農活,年齡小,所以總是和女人們混在一起。他說好多他知道的事,都是聽那些年輕的媳婦們聊天時說的葷話。

當年農村很苦,能有個拿工資的工作不容易。那時候有個職稱叫亦工亦農,有點像是臨時工,工資低還隨時可能因為一點小錯退回農村去。即便如此,也是要有門路或後台,或有特殊條件才行。母親那小單位就有幾位這樣的職工。服務員A 是位年輕的寡婦,丈夫因公傷事故去世,她就按亦工亦農到那小旅店但了服務員。雖然工資不高,但不用日曬雨淋地做農活了,還有機會成為城市戶口,很是滿足。可畢竟年輕,還有一小孩,也不能就這麽一個人過下去。她丈夫是弟兄三個的老大,夫家希望她能改嫁小叔子,可她覺得做了嫂子再做弟媳婦不合適,就沒同意。這麽拖了兩三年,別人介紹了對麵河沙廠的一個工人,帥帥的,也是合同工,拿工資。不嫌她是寡婦還有一拖油瓶,和孩子相處得也很好。他們交往了一段時間,不久就結婚了,還又生了一小孩。這下她前夫家就不幹了,沒能阻止她改嫁,便折騰著把她的工作給弄沒了。前夫家不替孩子考慮,其實幹的是損人不利己的事兒。她倒是不太在乎,有人護嗬,沒工作也行。不過聽說後來不幸患癌,英年早逝。這應該算是悲劇了。

另一位小賣部的售貨員B就幸運多了。她父親是當地農村的地方官,有權有勢的大隊書記。未婚夫也是年輕的大隊幹部,雖然不吃皇糧,可也不用下地勞作。小夥子一表人才,姑娘也很漂亮,門當戶對,看上去很合適的一對。那時還未結婚,他會時不時來,不知道是否住到一起了,但肯定是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不過有一天突然說她男朋友出事了,據說是被人告了性侵,對方還是軍婚。要知道在中國,一旦牽涉到軍婚,都會重罰的,輕則開除黨籍公職,重則牢獄之罪。可後來又說沒證據,控告不實,不了了之。此事一出,外人都覺得這樁婚事要黃,畢竟無風不起浪,事大事小總會是有點什麽瓜葛。男方的解釋是那女人信口雌黃,是亂咬人,根本沒有的事兒。亦或是生米已煮成熟飯,女孩也就沒過多追究,在別人麵前還一再替她男友申辯,最後他們還是成婚了。後來聽說,他們幾十年過來,還一直在一起。其實男人都會有一顆不太安分的心,有了一次警示,倒能定下心來,過安穩的日子。

真正不安分的男人也有。小領導C 是中年男,已婚。 據說平素被老婆管著,是那種大家總開玩笑說的氣管炎(妻管嚴)的典範。由於是領導,平時還一本正經,找女同誌個別談話,為了避嫌,還總會請一個人陪著。忽一日,冷不丁的就調走了。 後來才知道,他是和一位同姓的未婚女青年曖昧了。大概是在自己家裏受壓抑,遇到一個仰慕的,控製不住就發生了。不知道是誰告的密,好在那女的沒懷孕,批評教育了一下,也就過去了,隻是丟了小官職。

合法夫妻打打鬧鬧也是常事。小賣部的售貨員D是國家正式職工,丈夫是城裏的工人。雖然小賣部離縣城不遠,也就十幾公裏,而且出門就是火車站,可那時小兩口隻能在周末聚聚,都是丈夫騎車來。按說聚少分多,這樣的夫妻日常瑣事的矛盾應該不多,可記憶裏好像他們每次相聚都會吵架,而且是那種不怕家醜外揚的大吵大鬧,就差大打出手了。清楚記得有年夏天的晚上,好像是半夜了,大家都被他們的吵架聲鬧醒,男的氣衝衝的,騎車要走。周圍的同事好說歹說,總算勸了回來。奇怪的是,第二天,他們像什麽事都沒發生似的,和好如初。幾十年後我回國時在街頭偶遇他們,老倆口相偎而行,和和睦睦,滿是幸福,年輕時鬧騰的跡象蕩然無存。

當然也有過不下去的夫妻。售貨員E是位年輕的新婦,在那裏工作時間很短就走了。她本是農村姑娘,也是回鄉知青,為了逃離農村,嫁給了一個在縣政府工作的新貴,靠夫家的權勢成為拿工資的職工。可不知道為什麽,兩個人就是合不來。丈夫偶爾來一趟,女的愛搭不理,更不用說親乎勁兒,完全不像夫妻。女的當時住在小賣部櫃台後隔出來的一個小房間裏,另一邊還住著另一個女售貨員。丈夫來了後急兮兮的想住在一起,那女的就是不同意。於是丈夫找了周圍同事,請大家幫忙。他們畢竟是合法夫妻,好不容易有機會在一起,大家反複勸說,還去借用另一個單身女性的宿舍,女方才勉強同意那麽住了一宿。不知道他們那一宿怎麽樣,但那男的以後就再也沒來過了。沒過多久,那女的也東窗事發,被遣送回家了。原因是和本單位的另一個臨時工好上了,還明目張膽地來往,讓好事者告發,和那邊離婚,這邊結婚回到農村。據說他們後來在農村也過得不錯。還是應了那句老話,強扭的瓜不甜!

還有當年看上去很般配的一對,卻在婚後十多年離異了。小飯店售票員F 年輕漂亮,活潑可愛,應該不到二十歲。她家裏是城市戶口,家裏有關係,高中畢業沒下鄉就參加工作了,屬於無憂無愁的那類。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在農村巡回放電影的大齡青年。那人圓滑,深諳人情世故,極會鑽營。知道女孩家裏有背景,花了不少心思去追女孩,後來總算如願以償,抱得美人歸。靠女孩家的幫助,他也由一個職員,逐漸變成幹部,最後還能官至科級。官不大,可對他而言,已經不錯了。但他的條件好了之後,唯利是圖的本性就暴露無無遺,加之倆人家庭背景相差太大,湊合了幾年,最後還是離婚了。

悠悠往事,幾十年已過,但閉目冥思,又曆曆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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