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老貓隻能就個人的了解提供您意見,聽與不聽就隨您.
老貓沒有時間與心情與您討論"小費"的歷史與哲學,您要有興趣,可以做個研究,然後回來教育老貓,老貓也很有興趣了解.
至於您是否願意進行訴訟也是您的問題,老貓不是您的律師,所以沒有理由禁止您如此行,所以您要如何處理也由您.
PS:在老貓的回帖中,老貓隻是想告訴您,一個生意的東主有權對其所經營的產業之內的經營行為有絕對的管轄權,所以如果東主一定要求員工上繳所收到的小費,再平均分配,也是東主的權利,這和小費的歷史或是一般行之有年的文化觀念並沒有衝突,老貓舉一個例子,老貓過去乘坐郵輪渡假,船公司在航行期間會給與您一封正式的信函,建議您應該給服務您房間的工作人員與餐飲人員多少小費,($50),當然您願意多給或是不理會都是您的自由,但是這個例子就說明了,船公司做為一個經營者,有權決定工作人員所收小費的標準. 所以老貓想告訴您的是,除非您是經營者,您不能越權.
問題就是這麼簡單,其他的就請您,自行處理,老貓就不再多言了.
回複:小費歸屬
所有跟帖:
• 言之有理! -靜聽海- ♀ (0 bytes) () 08/09/2009 postreply 21:42:35
• 小費的歸屬我並沒有說一定是屬於我們的,隻是想把問題搞清楚 -mimiaomi- ♀ (0 bytes) () 08/10/2009 postreply 03:37:52
• 你這麽較真很可怕。小心因此丟了你的工作。沒有證據的事情 -老恐龍- ♀ (202 bytes) () 08/10/2009 postreply 06:11:01
• 旅館有很多監視器,24小時可以看到房間的進入,除了X先生進去,沒有別人進去。 -mimiaomi- ♀ (0 bytes) () 08/10/2009 postreply 17:09:32
• 你有什麽證據說明客人流了小費? -老恐龍- ♀ (0 bytes) () 08/11/2009 postreply 06:55:37
• 到現在為止的過去幾年中,不和X同一天工作的打掃衛生的人 -mimiaomi- ♀ (225 bytes) () 08/11/2009 postreply 10:52:46
• 開個會, 大家公開談談, 批評與自我批評, 要以教育幫助為主 -waitGC- ♀ (0 bytes) () 08/11/2009 postreply 11:58:17
• X是一個多年的慣賊 -mimiaomi- ♀ (0 bytes) () 08/11/2009 postreply 12: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