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夏季實習,我兒子sublease了一位南韓籍的國際學生的房間。搬出的日期應該是7月31日。我兒子準備當日下午5:30下班後搬出。但,租房辦公室派人中午到公寓通知其搬離,因他在上班,來人就告訴了另一房間的人。並說,要在十二點搬出。
我兒子下班後,發現他房間的所有東西都被收走。到公寓辦公室問訊,女經理告知說他們沒收了全部東西。理由是她不能確認這些東西是我兒子的。要我兒子提交前房客的簽字證明才會給東西。並且每天罰款600美元。因南韓籍的學生已經離美回國,費了很大周折才聯係上了此人。他立刻從韓國給辦公室直接發了簽字的傳真,並證明東西是我兒子的。至此,女經理說每天罰30美元儲存費,並另外罰款200美元。但是,東西退回時,我兒子發現丟失了一付墨鏡,價值120美元,學生證,銀行debit卡,現金100多美元,還有些衣物。跟他們索要時,女經理態度惡劣,聲稱找不到了。並打電話叫來了警察,強行把我兒子驅離出辦公室。但,除了丟失的東西,她把所有的東西都退還了,也沒收罰金。
1)此事過程中,sublease並沒有通過辦公室。應是我方的錯。
2)即便租房辦公室認為房子不屬於我兒子,在收東西時也應聯係原房主。
3)此事讓我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這不是在合同及法律的幌子下,入室搶劫嗎!
請不吝賜教,多謝了。
求教
所有跟帖:
•
通知時間顯然不夠啊,態度也極端惡劣,看看能不能上小額法庭告一把。
-brisa-
♀
(0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09:08:25
•
回複:求教
-單身老貓-
♂
(1839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09:46:14
•
言之有理!
-靜聽海-
♀
(28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13:10:27
•
這比喻不對
-小張哥-
♂
(85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16:49:29
•
多謝您的回答
-小張哥-
♂
(337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16:45:08
•
回複:多謝您的回答
-單身老貓-
♂
(110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20:14:45
•
你是學法律的,難道不知道sublease房子應該簽約麽?
-500miles-
♂
(0 bytes)
()
08/09/2009 postreply
05:38:24
•
明顯的小偷小摸,報警做記錄,help police to have impression and
-bubble2008-
♂
(25 bytes)
()
08/04/2009 postreply
1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