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來源: Formychildren 2009-06-06 23:15:5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913 bytes)
我是一個三個孩子的父親,來美在家照顧每個孩子從嬰兒開始直到我們離婚N<10 年。婚姻期間財產及孩子醫保等問題全由前妻處理,沒有共同賬戶。現住南加州。

我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提出離婚,前妻沒有回應法庭。

我們收到的最終判決如下:

Legal custody: both
Physical custody: me
Visitation: reasonable right for her
Child support: she shall pay to me (Determine: time spent with children 70% me, 30% her)
Spousal support: she shall pay to me
Property: 0=0/0

在等待最終決議前幾個月她失去公司工作並轉移財產,但仍外出工作有現金收入。

接到決議後1 個月我仍在家照看孩子並試圖協商與她解決如何執行的問題,直至被警察趕出以她名義租住的公寓門。

我當時沒有任何能力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在沒有收到任何撫養費的情況下。所以沒有提出帶走孩子。

之後2個月我仍有幾次機會與孩子們見麵並通過原家庭計劃手機和孩子通話,並得知他們已經搬家,但我向前妻詢問新住址,她不告訴我。 我的手機在之後也被取消。
我考慮她帶孩子能給孩子在短期內有穩定的生活,所以沒有通過任何法律途徑去尋找孩子們。但每天忍受著我與由我撫養的、曾朝夕相處的孩子們的分離的痛苦。
在元旦至春節之間,這個中國傳統家人團聚、海外親友互通電話的時間裏,我打電話到她中國父母家。得知孩子們過得很好, 我表達了希望能讓我見孩子,讓事情正常解決的願望。我詢問她的電話號碼,被告知沒有。於是我將我的新手機號碼給出並請轉達。

在我與孩子分離8個月後,我正在尋求法律解決問題的渠道時,接到國內父母打來的電話,說孩子們有可能被別人領養---- 消息渠道(前妻-> 前妻父母->我父母->我)。即:前妻在24小時內通知到我如下消息:她在照看孩子時出現問題,孩子在緊急兒童保護組織處。 後又直接與我通電話,讓我與她配合,不互相指責,領回孩子。最後,她成功領回孩子們,而我也在同時得知法庭已經判定我沒有任何撫養權。

我到法院領到的決議如下:
聽證出席:她一人
Old Order: set aside
Dissolution: remain
Child support and spousal support: shall be reserved
Mother shall have sole legal and sole physical custody of children
Father shall not have any visitation.

另外我得知她在春節前在法庭布告欄中貼了四星期布告,上麵寫:
I could not find my ex after exhausting all resources.

這件事情隻是我們多事婚姻中的冰山一角,但已經足夠把我推到極限。
我想後麵會有幾種情況發生,希望得到好心人和專家們一些鄭重的意見:

1、雙方以都為孩子好的目標和解,協議後到法庭
這種可能性很小,因為我們對孩子撫養權、撫養方式及一定數額的撫養資金方麵的看法差距極大。

2、法庭紛爭(之所以用‘紛爭’是因為可能牽涉到其他幾個案子)
可能性較大,最終結果
a. 她繼續全權撫養孩子們,我被遣送回國
b. 她入獄(恕不詳述)或失全權,我回國,孩子們到寄養家庭
c. 她入獄或失全權,我得全權及一定資金撫養孩子們
d. 她入獄或失全權,我得全權但沒有資金撫養孩子們(請法律專家朋友們幫忙分析這種可能性,及:我沒有經濟來源,沒有條件,可否爭回孩子撫養權,暫時依靠國家及其他組織援助。或孩子仍需進寄養家庭)
e. 雙方各爭到一些權利,但已都遍體鱗傷。
以上幾點沒有任何一點對孩子有好處,作為父母,誰也不願看到這一幕!
Maybe she like a. :P

3、我繼續忍氣吞聲,任由宰割。並重新開始人生。(或曰:臥薪嚐膽?我做不了勾踐!)

國內父母用中國古代史中國近代史中國現代史、他們的人生經曆和正確的科學邏輯理論來勸導我要執行這個方案,但我卻無法從心裏接受這種做法。理由如下:
a. 被剝奪探視權是很值得考慮的,是很可怕的。我現在很有可能已經在附近社區輿論中是一個十惡不赦的父親,將來或現在可能已經從輿論上升到法律方麵。一個異鄉人在美國社會中這樣是無法生存的。
b. 孩子們沒有任何風險保障(例如此次事故)。雖說生母會盡一切力量保護孩子,但當她無力保護時。。。。
c. 孩子們將來會有足夠的理由恨我。
d. 我是一個不能把感情從現實生活中分割出來的人。即使我做得到第一句話,也做不到第二句,何況我是一個來美國隻在家照顧了幾年孩子的家庭主男。

如果第三點是最後不得不做的選擇的話,我希望擅長心理輔導的朋友們能給我一點意見。

有兩個背景因素:
1、 孩子們的母親也極愛他們,一直盡所有餘力培養他們。以她的能力單獨培養孩子從學識和成就方麵(中國傳統教子思維)會比我單獨培養強很多。
2、 我們兩人在離婚判決前都沒有家庭暴力或虐待兒童的記錄。

所有跟帖: 

回複: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sotired- 給 sotired 發送悄悄話 (662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1:04:05

十分感謝您的分析和對我的理解,我會一直想著--為了孩子-- -Formychildren- 給 Formychildre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1:34:59

回複:回複: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Formychildren- 給 Formychildren 發送悄悄話 (24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1:43:31

你條理很清楚啊,難以想象當初怎麽限到這個境地的. -wistara- 給 wistara 發送悄悄話 wistara 的博客首頁 (17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2:02:08

嗬嗬,年青時為了追求真愛 -Formychildren- 給 Formychildren 發送悄悄話 (221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4:19:14

回複: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farmerabc- 給 farmerabc 發送悄悄話 (230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3:50:15

回複:回複: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Formychildren- 給 Formychildren 發送悄悄話 (175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4:32:04

你也得卷入吧.作偽證. -wistara- 給 wistara 發送悄悄話 wistara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21:41:54

如果我是你的話,我會做第三個方案。理由是為了孩子。 -春江水- 給 春江水 發送悄悄話 春江水 的博客首頁 (1064 bytes) () 06/08/2009 postreply 11:46:26

Thanks a lot for your reply! -Formychildren- 給 Formychildren 發送悄悄話 (212 bytes) () 06/08/2009 postreply 19:37:59

感性本身沒有對錯,但在具體事務中一定有理性做指導 -春江水- 給 春江水 發送悄悄話 春江水 的博客首頁 (328 bytes) () 06/08/2009 postreply 21:08:29

問題~~` -胡桃架子-- 給 胡桃架子- 發送悄悄話 胡桃架子- 的博客首頁 (22 bytes) () 06/08/2009 postreply 1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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