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
從法律而言, 你一把一個對你很有利的判決變成了一個很不利的判決. 這完全是你的錯, 誰能相信你八個月不見孩子而你還是物理監護人.沒有法官會信你的.
我想你還是和你EX商量一下, 最少她還愛孩子. 既然你一無所有, 那就要啥就給啥吧, 最起碼, 你還有孩子的探視權.
打官司是最下策了, 對你萬不可行.
你心中一定很悲憤, 但美國的係統就是這樣, 不是你有一個良好的願望就可以的, 更和況還有其它利益之爭?
多想想對方, 選一個你最想要的東西, 其它就由她去了. 不要想的太偏激. 這是重新開始生活, 但絕不是臥薪嚐膽. 讓事情過去, 也許兩年後, 當你和你的孩子在一起, 你就會發現你現在的情緒和要爭取的東西是多末的沒有意義.
試著找份工作吧, 就當一切從零開始,真的很理解你!
回複: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所有跟帖:
• 十分感謝您的分析和對我的理解,我會一直想著--為了孩子-- -Formychildren- ♂ (0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1:34:59
• 回複:回複: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Formychildren- ♂ (24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1:43:31
• 你條理很清楚啊,難以想象當初怎麽限到這個境地的. -wistara- ♀ (17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2:02:08
• 嗬嗬,年青時為了追求真愛 -Formychildren- ♂ (221 bytes) () 06/07/2009 postreply 14: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