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又直接與我通電話,讓我與她配合,不互相指責,領回孩子。"
你可以到電話局找出她直接聯係你的證據,然後上訴到法庭證明她在法庭上發假誓言。要回探視權。
然後找個工作,重新開始。如果你不能撫養他們,還是讓他們跟媽媽的好。
回複: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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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為了孩子,是否要犧牲自己
-Formychild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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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09 postreply
14: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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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得卷入吧.作偽證.
-wist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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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009 postreply
21: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