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似乎上法庭也對你沒好處. 他要是沒收入, 你是不是還得養他?

回答: 半年多來, 跟他商討了多少次,不知道如何2009-04-12 21:40:53

如果真是這樣, 就是說他跟我結婚四年, 共同生活兩年, 分開後, 我不僅要養孩子, 還要養他?
我的工資隻養家, 怎能養一個無賴?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其中道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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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問你的? 我也不知道美國怎麽算的? -老恐龍- 給 老恐龍 發送悄悄話 老恐龍 的博客首頁 (84 bytes) () 04/13/2009 postreply 05:46:01

我也不知道啊. -不知道如何- 給 不知道如何 發送悄悄話 (116 bytes) () 04/13/2009 postreply 06:38:07

你可千萬不要辭職. 你和孩子咋生存? -老恐龍- 給 老恐龍 發送悄悄話 老恐龍 的博客首頁 (26 bytes) () 04/13/2009 postreply 09:26:06

這裏講法律,不講道理。 -Divorced-Man- 給 Divorced-Man 發送悄悄話 (462 bytes) () 04/16/2009 postreply 08:51:20

哈. 真可憐. 不過, 你要是將孩子爭過來養的話 -中小學生- 給 中小學生 發送悄悄話 (102 bytes) () 04/17/2009 postreply 0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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