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似乎上法庭也對你沒好處. 他要是沒收入, 你是不是還得養他?

來源: 2009-04-13 04:04:0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真是這樣, 就是說他跟我結婚四年, 共同生活兩年, 分開後, 我不僅要養孩子, 還要養他?
我的工資隻養家, 怎能養一個無賴? 誰能給我解釋一下其中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