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thanks

來源: 無極1 2008-11-27 17:12:2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64 bytes)

我們2005年簽訂了分居協議,我們自己當時簽訂的,不知有沒有法律效果。

老貓先生,我看到有些報紙上的中文廣告,說可以辦理快速離婚,時間是兩周。不知道這種可信麽?是不是非常很貴?

不過,看了你的解答,我覺得在美國離婚的意義不是很大。
真心謝謝你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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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thanks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單身老貓 的博客首頁 (1152 bytes) () 11/27/2008 postreply 17:53:35

回複:回複:回複:thanks -無極1- 給 無極1 發送悄悄話 (102 bytes) () 11/27/2008 postreply 19:01:30

2005就簽分居協議了,怎麽2008你老公出事你還把罪因怪在你老公 -5501- 給 5501 發送悄悄話 (106 bytes) () 11/28/2008 postreply 11: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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