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LG的OPT,8天後到期,我們沒有可能留在美國了,不過,我想和他快速離婚,雖然身份不合法。也想打工掙點錢再回去。我和兒子現在的身份是F2
走到今天這一步全是他的自私自利的結果,關鍵是他一直隱瞞所有的真相,昨天晚上才告訴我,其實碩士學位畢業證到現在也沒有拿到,並且他的畢業論文到現在還沒有做出來!!他在美國4年半,碩士學位也拿不到!!!!!!可是他原來一直告訴我學位早就拿到了,他一直在騙我,所有的真相都被隱瞞。如果他提前半年告訴我,我也可以考試toefl, 申請學校。更可怕的是我今年回國把孩子也接來了,今天卻發現原來我們前方一點出路都沒有!!!如果我知道真相,孩子是萬萬不能接來的,現在不僅嚴重被動,而且孩子也跟著風雨飄搖啊。總之,我恨他,恨他的自私和欺騙。他的事情,我不願一一羅列,我不知道為此心碎過多少次!!離婚是必然,不過,我現在想知道在這兩個月的寬限期內,能不能完成離婚這件事情?我和孩子的身份在兩個月內依舊是F2?
現來谘詢有關中國公民拿的中國結婚證的相關離婚手續,請知道的朋友提供些信息。
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