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thanks
來源:
無極1
於
2008-11-27 17:12:28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我們2005年簽訂了分居協議,我們自己當時簽訂的,不知有沒有法律效果。
老貓先生,我看到有些報紙上的中文廣告,說可以辦理快速離婚,時間是兩周。不知道這種可信麽?是不是非常很貴?
不過,看了你的解答,我覺得在美國離婚的意義不是很大。
真心謝謝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