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thanks

來源: 2008-11-27 17:12:2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們2005年簽訂了分居協議,我們自己當時簽訂的,不知有沒有法律效果。

老貓先生,我看到有些報紙上的中文廣告,說可以辦理快速離婚,時間是兩周。不知道這種可信麽?是不是非常很貴?

不過,看了你的解答,我覺得在美國離婚的意義不是很大。
真心謝謝你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