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說了,你沒法指證的。

回答: few suggestionsblackjack82008-09-18 21:33:47

1.你的中文文稿沒在該書出版前發表於任何一本雜誌。否則可以和該雜誌社聯手的。
2.就是發表了也是中文的,無法與英文100%一一對應,他可以說是完全不同的兩篇作品。
3.版權法對你不適用,因為你還沒出版,你隻能在道德人品上評論一番,可這是沒法給律師帶來利潤的,試想哪位律師會出手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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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條比較關鍵,尤其是第三條,也是我需要了解的 -waym- 給 waym 發送悄悄話 (724 bytes) () 09/19/2008 postreply 05:10:54

“前係主任”為“前兩點係主任”筆誤 -waym- 給 waym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9/2008 postreply 05: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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