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中文文稿沒在該書出版前發表於任何一本雜誌。否則可以和該雜誌社聯手的。 2.就是發表了也是中文的,無法與英文100%一一對應,他可以說是完全不同的兩篇作品。 3.版權法對你不適用,因為你還沒出版,你隻能在道德人品上評論一番,可這是沒法給律師帶來利潤的,試想哪位律師會出手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