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個關於我女兒的問題,我怎麽才能把我女兒弄回來?我幾次三番要求,可是我老婆就是不同意。那麽象我們這種情況,我們分居,我要求女兒回加拿大,我老婆要求女兒歸她父母帶。在父母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法律應該支持誰呢?即使加拿大的法律支持我,那麽我有辦法把我女兒從中國帶回來嗎?我今年春季請假去看了我女兒一次,她父母倒沒阻止我看女兒,可是不準我單獨帶女兒出門,更不會給我女兒護照了。我不知道在沒有護照的情況下,我能否把我女兒帶回加拿大。我老婆也放話了,如果我敢綁架我女兒回加拿大,她就要讓中國警察把我抓起來。
謝謝大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