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好意思這麽多問題,也許受到有熱心腸回答問題的鼓勵,就厚臉皮再問了。當然知道該去問律師或自己查詢,但實在行動不便,隻好守著電腦。
女方婚前國內有房有工作有存款,婚後來美無工作、無再增加收入,但國內存款沒有用完,存款男方都知道,因為女方部分帶來美國用於婚後日常生活的開銷,基本是日常生活女方出一半。本想其餘存款和男方一起供房,但男方說暫不需要。目前房子婚後購買,名字男方一人,男方月供、頭款。按上麵熱心回答者說,財產一人一半,這財產是否包括婚前?兩人無婚前協議。但女方離婚並不想要男方婚前的,自然也不希望男方要自己婚前的房子和存款,這可以嗎?這樣會影響女方要婚後那部分嗎?婚後財產主要是房子,女方該要多少?(不包括男方婚前存款去買房那部分價值)贍養費到底什麽標準?在加州。結婚五年。
太對不起了。這麽多問題。
希望諒解。實在是因為行動極其不便,隻好老是這裏問。因為男方隻願意回國去民政局離婚,更不願意出任何離婚補償費用,財產分割他是絕對不肯的。女方一是不確定他何時肯回國,二是國內民政局不會管經濟糾紛;三是女方實在無法獨自去律師事務所,男方隻說回國離婚。所以隻好在這裏問個不停。請老貓和各位原諒。
假如沒有婚前協議,婚前財產也算共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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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假如沒有婚前協議,婚前財產也算共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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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007 postreply
01: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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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哪怕贏得一點賠償,完了再送給男方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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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007 postreply
07: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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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本人哪怕贏得一點賠償,完了再送給男方都可以》
-qb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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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007 postreply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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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灣區應該很容易辦成你想辦的事,
-淩空長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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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2007 postreply
1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