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混到連自己養孩子的500刀都打算拒付的份上,我找塊豆腐一頭撞S算了。
細讀LZ的原貼:
可我女兒穿的是我去年甚至幾年前買的衣服和鞋, 都破了.
-- 這是什麽argument? 我兒子也有穿幾年前買的衣服,也有可能都破了。是不是由此就可以證明我對我欺負我兒子?
我多次同前妻商量, 希望她能把我多給的錢給孩子買教育基金, 她拒絕了.
--這話也好意思說?他到挺會安排,讓LP現在出錢出力養孩子。他的錢給孩子存教育基金,到時候還能跟女兒說:看,你上學的錢都是老爸出的。真會替自己做人情哪。孩子上學,生活用費一個月要多少,LZ知道嗎?算過嗎?真要那麽替孩子考慮,愛孩子,有本事就自己給孩子開教育基金賬戶,自己放錢進去呀。
這次我女兒無意中說她要電池, 前妻都不給她買. 於是我就告訴了我女兒, 我沒月給了她媽媽$500 作為她的撫養費. 結果是前妻不再讓我與我女兒同電話.
--看清楚前因後果。一次沒有給女兒買電池,他就跟女兒說:我每月給了她媽媽$500 作為她的撫養費。 言下之意就是你媽不給你買電池,就是她不對。明明是他開始挑撥在先,人家當然要限製他的這種把小孩教壞的行為了。我也有孩子,我也有拒絕孩子要求的時候,alberson的電池貴,也許我就是不買,我不過就是等到去costco的時候買而已。這個,他也當是媽媽虐待女兒的罪狀?
我現在人在美國, 不知道我女兒情況怎樣了
--看清楚了吧?打個電話,給500刀就覺得是盡到父親的職責了,甚至還有權利指責別人了。 他離婚幾年了,見過女兒幾次,每次女兒都穿破衣服,媽媽從來都不給買電池?
單身老貓, 各路神仙, 求求給指條明路, 我能怎麽辦? 拒付$500? -- 不是號稱愛女兒嗎,拒付500刀,女兒豈不是會被她媽虐待S。真愛女兒的,怎麽著也得投鼠忌器吧?不想付就不想付,找那麽多借口,真不要臉。
打官司告她, 可告她什麽了? -- 對噢,告什麽?
我能要回女兒的撫養權嗎? -- 嗬嗬,嗬嗬。。。500刀都是個大數字的主,500刀都想賴的主,想搶女兒的撫養權??不要笑S人了。。。
我也覺得500刀好多刀的,不過嘛嗬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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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am not -Smart- ♂ (714 bytes) () 01/05/2007 postreply 07:50:33
• $500 is not enough even in Canada -Rhapsody- ♀ (1624 bytes) () 01/05/2007 postreply 08:13:53
• I guess you are right. -Smart- ♂ (1395 bytes) () 01/05/2007 postreply 09:44:41
• totally agree both of you. We are in different shoes... -堅果- ♀ (1163 bytes) () 01/05/2007 postreply 1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