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大家的回答!還有一個問題

回答: 疾病需要報告相關部門嗎?zywcc2006-12-15 06:49:18

因為LG以前在國內時雖然是攜帶者,但是,肝功正常。所以,在第一次簽證申請時我們沒有說明“a communicable disease of public health significance”,當時看到這個條款時隻想到HIV什麽的,覺得乙肝攜帶還不至於影響公共健康。所以,乙肝究竟是不是傳染病,俺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我們在申請簽證時真是沒有故意隱藏的意圖,不知者,不為罪?

9月份,我們在一家餐廳吃完飯覺得不太舒服,後來才生病了。不過,吃了一個月的藥就完全恢複正常了。現在就是怎麽和衛生部說明的問題,最好能避免和簽證申請發生矛盾,以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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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多謝大家的回答!還有一個問題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108 bytes) () 12/15/2006 postreply 15:47:38

謝謝老貓的幫助 -zywcc- 給 zywcc 發送悄悄話 (313 bytes) () 12/15/2006 postreply 16:07:29

如果您留意上麵的回帖,您應該知道這真的不是什麼嚴重的事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26 bytes) () 12/15/2006 postreply 16:44:16

給ZYWCC -pppppppp- 給 pppppppp 發送悄悄話 (521 bytes) () 12/16/2006 postreply 0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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