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因為不想要通過state付贍養費,當然相信他不會一點不管孩子的。
下午我們一起去了法庭,他願意付贍養費,但是不願意通過state付。 BTW, 我們在德州,這裏的法律要求一定要有child support.
怎麽樣協議對我來說我都可以接受,隻要他同意,隻要他覺得還過得去。
最後他說還是不辦了。 白跑了5,6趟。想息事寧人也這麽難。傷心。就這麽繼續分開著過吧,至於他省稅的願望,也沒辦法了...
謝謝!肯定對孩子的未來是好的,可是現在看來有點麻煩。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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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花點力氣離掉好。人生還長呢。
-如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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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06 postreply
13: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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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謝謝你. 就想著大家都能過得去,不想ugly,也這麽難...
-怎麽樣都可以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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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06 postreply
14: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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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get divorce without his agreement
-NotALawye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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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06 postreply
19:45:09